14起參保個人相關典型違規違法案例近日被曝光。市醫保局表示,這些行為嚴重擾亂醫療保障管理秩序,危害市民切身利益,依法依規予以嚴懲。定點醫藥機構和參保人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及時向醫保部門舉報,查實後將獲得獎勵。
這14起相關典型案例涉及六類違法違規行為,包括偽造報銷材料騙保、開具藥品後轉賣騙保、社保卡外借他人使用、冒名就醫、使用本人社保卡為家人開藥和借用他人社保卡衝抵非醫保費用。
■偽造變造票據騙保案例 2021年1月至7月14日,張某先後10次偽造、變造手工報銷材料騙取醫保基金。市醫保局責令張某退回騙取的醫保基金12702.02元,並處騙取金額二倍罰款25404.04元。市醫保局已依法向市公安機關移送案件,大興區公安局於當年12月1日對張某立案偵查。
■社保卡開藥倒賣騙保案例 2017年7月至2019年7月,仉某多次違規使用本人以及拾到的參保人員李某的社保卡,前往本市定點醫療機構開取藥品後轉賣獲利。豐台區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仉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退繳違法所得34229.79元。
■家人冒用社保卡案例 閆某於2017年10月至2020年12月間,將社保卡借給其姐姐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住院看病使用,涉及違規費用27017.4元。大興區醫保局追回違規費用,對閆某予以停卡處理;給予舉報人獎勵金3201元。
■使用子女社保卡冒名就醫案例 羅某某自2019年至2020年,擅自使用子女社保卡在門診開藥、治療,造成醫保基金損失19434.64元。羅某某積極配合調查,主動退還醫保基金。由於該案發生於家庭內部,沒有造成社會影響,市醫保局依規決定不予行政處罰。
■使用社保卡為家人開藥案例 2014年6月至2020年12月期間,馮某在其本人未患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的情況下,長期使用本人社保卡以自己的名義為家人開取治療上述慢性疾病的藥品,共造成醫保基金損失108382.19元。海淀區醫保局對馮某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理,追回違規費用。
■空刷社保卡案例 某單位領導李某於2018年6月至12月間就診於房山區北京今康中醫醫院,借用單位職工社保卡,通過空刷社保卡方式,衝抵種植牙的非醫保費用。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保險保障中心追回李某違規費用7271.6元,對相關涉案人員進行鎖卡處理。房山區醫保局對北京今康中醫醫院進行了約談,限期整改。
(原標題:14起違規使用醫保卡案被曝光 社保卡借他人使用、開藥後轉賣騙保都將嚴懲)
來源:北京晚報
記者 孫樂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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