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微信公眾號9月15日消息,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聯合印發《關於深化機動車檢驗制度改革優化車檢服務工作的意見》,部署深化車檢制度改革。
本次調整優化檢驗週期,主要針對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9座含9座以下,麪包車除外)、摩托車。原本複雜的車檢流程,從今年10月1日起,將變得更加簡化。
對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將原10年內上線檢驗3次調整為檢驗2次(第6年、第10年),並將原15年以後每半年檢驗1次,調整為每年檢驗1次。
對摩托車,將原10年內上線檢驗5次調整為檢驗2次(第6年、第10年),10年以後每年檢驗1次。
此次調整後,非營運小客車、摩托車在10年內,只需要在第6年、第10年到檢驗機構上線檢驗,期間每兩年申領一次檢驗標誌;超過10年的,每年上線檢驗1次。
值得注意的是,麪包車、非法改裝被依法處罰的車以及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的車等三類車型,不適應上述放款條例。
瀟湘晨報記者胡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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