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執掌省公安廳9年的“老虎”被雙開,通報首次出現“裸官”“假結婚”

由 許愛花 發佈於 綜合

撰文 | 高語陽

9月29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同時發佈4“虎”處分通報,其中遼寧省政府原副省長、公安廳原廳長王大偉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執掌省公安廳9年

王大偉1964年4月出生,曾在國家經貿委辦公廳工作,擔任正處級秘書。

1998年9月開始,王大偉先後在中國聯通公司、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任職,出任基金會副秘書長(正局長級)。期間,他掛職任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副市長。

掛職結束後,王大偉留在哈爾濱市工作,歷任副市長,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書記。

2009年8月,王大偉調往黑龍江省公安廳工作,出任黨委副書記、副廳長。

2013年3月,他跨省出任遼寧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執掌遼寧省警界,次月他同時擔任省政府黨組成員、省長助理,2017年2月升任副省長。

直到今年3月1日落馬,王大偉執掌遼寧省公安廳9年。

王大偉落馬前4天還出現在公開消息中。2月25日,遼寧全省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會議在瀋陽召開。王大偉出席會議並講話。

“搞假結婚欺騙組織”

落馬近7個月後,王大偉被雙開。

通報顯示,王大偉為掩蓋“裸官”問題,搞假結婚欺騙組織。

這在落馬老虎通報中尚屬首次,透露出兩個關鍵詞:“裸官”“假結婚”。

先説一下“裸官”。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曾發文提到,“裸官”,是指配偶移居國外,或是沒有配偶,子女均移居國外的幹部。

該文還提到,近年來查處的黨員幹部攜款外逃案件中,有相當一部分腐敗分子早早做了“裸官”,向海外轉移財產,一有風吹草動便逃之夭夭,妄想逃避法律的懲罰,過上開豪車住豪宅的“天堂生活”。

2014年1月,中共中央印發《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條例指出,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者沒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不得列為考察對象。

2017年,黨中央修訂印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和《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核結果處理辦法》兩項法規,將抽查核實和結果處理制度化,強化對“裸官”的從嚴管理。

再來看“假結婚”問題。此前被提到有婚姻問題的“老虎”是已經被執行死刑的中國華融公司原董事長賴小民,但賴小民的罪名是重婚。法院認定賴小民在與妻子合法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還與他人長期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生活,並育有子女,犯重婚罪。

此外,王大偉還被通報大肆賣官鬻爵,嚴重破壞任職地區和系統的選人用人制度和政治生態;生活腐化,道德敗壞;既想當大官又想發大財,徇私枉法踐踏紀法底線,貪婪無度。

遼寧省公安廳3任廳長落馬

2021年以來,遼寧省公安廳已經有3任廳長落馬。

2021年1月25日,遼寧省政協原副主席李文喜(2002年5月至2011年3月任省公安廳廳長)落馬。

2021年8月23日,遼寧省政協原副主席薛恆(2011年3月至2013年3月任省公安廳廳長)主動投案。

李文喜、薛恆落馬時均已經退休。也就是説,3人中,王大偉是唯一一個任上落馬的。

而且,公開通報顯示,李文喜和薛恆的貪污犯罪行為都關係到他們在省公安廳任職期間,二人案件均已經開庭審理。

就李文喜受賄案,檢察院起訴,他於2004年至2021年為他人在逃避刑事追究、企業生產經營和辦理採礦手續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5.46億餘元。

薛恆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案於8月開庭審理。檢察院指控,薛恆於2001年至2019年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職務提拔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2005年至2021年,薛恆直接或者通過親屬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摺合人民幣共計1.35億餘元。

此外,2019年,薛恆離職後,利用其原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接受他人請託,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提供幫助,收受財物摺合人民幣共計86.3萬元。

資料 |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北京青年報 中國新聞週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