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中國新聞網
資料圖:韓國共同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李在明。
據報道,共同民主黨首席發言人安浩永6日表示,李在明接受韓國檢方有關書面調查的要求,已向檢方提交書面陳述材料。由此,檢方要求李在明到案的事由消失,故李在明不會到案受訊。
安浩永還表示,李在明在檢方提供的書面調查書中填寫了需要申辯的內容,並於5日將調查書發送至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還通過電話方式通知檢方。檢方曾解釋稱,要求李在明到案受訊是因為之前其未配合檢方的書面調查,因此李在明方面這次按要求接受書面調查,所以不必再到案受訊。
報道指出,民主黨5日臨時召開議員大會,做出了建議李在明不到案受訊的決定。李在明當天決定不去檢察廳,等於是接受民主黨議員大會的決定。黨內多數意見認為,檢方在中秋節前傳喚李在明政治意圖明顯,在檢方先定罪、後調查的情況下,註定將對李在明提起公訴。“對於這類裝模作樣的把戲,不必認真對待。”
據此前報道,李在明被指控去年10月20日在其當選民主黨大選候選人之後,以時任京畿道知事身份出席國會國土交通委員會對京畿道政府的國政監查,並就道政府方面涉嫌對轄區內的韓國食品研究院變更土地使用性質提供照顧一事發布虛假信息。同時,李在明還涉嫌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謊稱城南市長任內不認識牽涉城南市大莊洞地產開發弊案的已故下屬——城南城市開發公社第一開發處長金某。
韓國檢方曾在9月1日要求李在明於6日到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就其涉嫌發佈虛假信息一事受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