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公司想打撈泰坦尼克沉船的物品,政府不同意,法官的判決亮了
據美國媒體6月10日報道,美國政府試圖阻止一家弗吉尼亞州諾福克的公司打撈泰坦尼克號無線電報機,並稱這一行動不僅違反聯邦法律,還違反美國與英國達成的一項讓這艘標誌性沉船保持原狀的協議。
▲泰坦尼克號
1912年,泰坦尼克號從英國出發,駛往紐約時撞上了冰山而沉沒。整艘輪船共有2208名乘客和機組人員,但最終只有700人倖存。
泰坦尼克號曾使用馬可尼無線電報機向其他船隻發出求救信號,這個電報機被認為有助於拯救救生艇上的數百人。
本週一,總部位於亞特蘭大的皇家郵輪泰坦尼克公司的代表律師在一位聯邦法官面前提出了法律申請,該公司計劃於今年8月底從泰坦尼克號的甲板房回收無線電設備。
這項任務可能需要一艘水下航行器,如果該潛水器無法通過天窗,那就需要切斷原本就搖搖欲墜的屋頂。
該公司計劃向人們展示電報的內容,並講述那些留在廣播裏的沉船遇險故事。
▲著名電影《泰坦尼克號》
但美國政府的代表律師卻認為不能這麼做。他説,聯邦法律要求該公司在進行實際打撈、改變或擾亂殘骸的探險之前,必須獲得商務部部長的授權。
不僅如此,美國政府和英國政府之間也有協議,即禁止進入船體部分,以防止對船體和其他文物和遺骸的干擾。
在諾福克的法庭上,雙方各執一詞。聯邦機構認為聯邦法律和國際協議應該適用於殘骸。 但這家打撈公司不同意,聲稱數百年的海事法賦予了他們打撈的權力。
但最終,法官裁定,救助公司可以收回電報設備。
法官麗貝卡·比奇·史密斯表示,她同意救助公司的觀點,即電報有及其重要的歷史意義,並很可能就要消失在迅速腐爛的沉船中,收回電報將有助於保存船舶及其乘客的遺產。
弗吉尼亞大學的法學教授喬治·魯瑟格倫説:“批准該公司目前的請求可以為進一步在船體內打撈打開大門。救助者有足夠的資金完成這次打撈沉船的探險行動,他們的動機是發自道德層面的,他們希望恢復儘可能多的文物。”
(趙欣媛,審校:梧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