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能力履行拒不執行?法院強制扣車沒商量

有能力履行拒不執行?法院強制扣車沒商量

封面新聞記者 鍾曉璐

唐某某是四川崇州一家建材經營者,三年前,他向另一家公司供應建材,但貨款一直沒有收到。多次索要貨款未果,他起訴至法院,但判決書生效後,對方依然沒有支付貨款。近日,四川崇州法院強制扣押了這起執行人案件的被執行人名下車輛,為案件後續順利執結提供了有力保障。

2019年3月26日,唐某某經營的崇州三江鎮某建材經營部與羅某春、羅某海、楊某三人簽訂了《供需協議》,供應樹脂化工產品及輔料,憑送貨單在十日內收款。

支付了 9881元貨款後,還剩 90443元貨款一直拖欠。無奈之下,這家建材經營部的老闆起訴至四川崇州市人民法院。法院最終判決三人支付貨款及利息,判決生效後,三人遲遲沒有還款的意思。

無奈之下,唐某某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今年一月,執行法官在傳喚該被執行人楊某時,發現楊某手中拿的車鑰匙品牌圖標與網絡查控反饋的車輛品牌一致,隨即詢問其是否駕車到法院。

被執行人當即否認,神情慌張,進一步加深了執行法官的懷疑。執行法官報經批准後立即聯繫法警,對被執行人人身強制搜查,對車輛鑰匙予以扣押,隨後在法院附近一路邊停車場找到被執行人名下的大眾帕薩特小型汽車一輛,並立即扣押回院。

記者瞭解到,該車價值已能覆蓋執行標的,執行法官告知被執行人限期自動履行,如超期未履行則依法啓動司法拍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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