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嬰幼兒照護費抵扣個税,政策擴容升級更給力

由 華愛利 發佈於 綜合

28日,照護3歲以下嬰幼兒“減個税”的政策發佈。國務院印發《關於設立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税專項附加扣除的通知》,自今年1月1日起,納税人照護3歲以下嬰幼兒子女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嬰幼兒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有網友説這是“驚喜”,其實不如説這是意料之中的福利。去年6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提出“研究推動將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費用納入個税專項附加扣除”。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再次提及,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將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費用納入個人所得税專項附加扣除,發展普惠托育服務,減輕家庭養育負擔。

現如今,三月還沒過完,“減税紅包”已經發到手裏,充分體現落實政策“提速度”、政策導向“有温度”。新政從今年1月1日起實施,按“每個嬰幼兒每月1000元”的扣除標準,這也意味着,在即將到來的4月,“寶爸寶媽”如果將一名嬰幼兒信息提供給任職受僱單位,就可享受1至4月份累計4000元的專項附加扣除。

此前,我國個人所得税有六項專項附加扣除,分別是子女教育、贍養老人、住房租金、住房貸款利息、大病醫療、繼續教育。調研顯示,“子女教育”和“老人贍養”這兩項獲益人數最多。而將照護3歲以下嬰幼兒費用列為第七項,既是一次“擴容升級”,也是降低育兒成本的務實之舉。由此,從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到年滿3歲孩子接受學前和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專項附加扣除都有所涉及,一定程度上將降低家庭的養育成本。與此同時,專項附加扣除體系也更加完善。

目前,低生育率、老齡化成為我國面臨的現實問題。對於育齡人羣來説,育兒成本過高、普惠托育服務不充足,經濟成本是不能忽視的因素。與其他政策相比,個税優惠具有層次高、保障性強、覆蓋面廣、操作性規範的特點,可以最大限度發揮“普惠”的屬性,彰顯公共政策對育齡家庭的關心。

值得注意的是,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還需要方方面面的努力。“寶寶誰來帶”,更是生育意願難以打通的“第一公里”。除了個税抵扣“更給力”,想幫育齡人羣紓困減壓,必須瞄準痛點難點發力。

近年來,各地都在探索提升公共照護能力,全力破解職場媽媽的實際問題。目前,重慶已有千餘家機構提供相關服務,每千人口擁有嬰幼兒託位1.5個。哈爾濱也鼓勵有條件的幼兒園開設託班,招收2至3歲幼兒。

完善生育保障政策,需要全方位的考慮,通過一攬子政策覆蓋生命全週期。唯有合力破解“上有老、下有小”的撫養顧慮,讓政策的春風吹進千家萬户的心坎裏,才能切實減輕家庭生育、養育、教育負擔,充分釋放生育潛能,讓育齡人羣“孕得優、生得安、育得好”。

(文丨白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