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9月5日消息(記者 吳嶽文)近日,文昌市出台《文昌市珠溪河流域、寶陵河流域和文教河流域違法排污舉報獎勵暫行辦法》(下稱《辦法》),以鼓勵公眾積極參與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強化社會監督,依法懲處生態環境違法行為,保障生態環境安全和羣眾權益。
據瞭解,該《辦法》自2022年9月1日起實施。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可通過電話、網絡和來信來訪等方式向文昌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文昌市生態環境局和各鎮人民政府等部門提供被舉報的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生產經營者的違法事實證據。主要途徑有電話舉報:12369、12345及各鎮人民政府公佈的舉報電話;網絡舉報:“六水共治”公眾號“我要舉報”平台和文昌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文昌市生態環境局等部門網站;來信來訪地址:文昌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監督室、文昌市生態環境局及各鎮人民政府公佈來信來訪地址;中央、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期間公佈的其他舉報途徑。
《辦法》稱,公眾可對自2022年1月1日起在文昌珠溪河流域、寶陵河流域和文教河流域發現的違法排污行為進行舉報,根據舉報線索查實的非法排污違法行為,且舉報人提供的證據或線索與處罰部門下達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中處罰的事項一致的,給予舉報人1萬元以上8萬元以下人民幣的獎勵(含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