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記者榮思嘉報道 2020年10月14日,上海、浙江兩地公安機關推出了跨省户口網上遷移(滬浙試點)便民措施,實行以來,已有眾多滬浙籍居民從中受益。在取得良好成果前提下,上海市公安局會同浙江、江蘇、安徽三省公安機關,在原有業務基礎上進一步擴大長三角區域“跨省户口網上遷移”便民措施的適用範圍:即適用區域由原來僅限滬浙兩地覆蓋至長三角三省一市;適用羣眾也由僅限公安“投靠類”落户人員擴大至經本市人社部門審批入滬的“人才類”落户人員。
也就是説,自2021年2月19日起,上海、浙江、江蘇、安徽(合肥)的户籍居民在長三角區域內跨省遷移户口時,只需在遷入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即可,再也不用在遷出地和遷入地間來回奔波。
另外,經市教委審批落户的2021屆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辦理跨省户口網上遷移,將按照市教委、本市高校的統一安排另行通知。
按照之前跨省遷移户口辦理流程,申請人需要在遷入地公安機關或者人社部門提出落户申請,待審批同意後,遷入地公安派出所開具紙質準遷證,然後持準遷證回到户籍地派出所開具户口遷移證,最後再返回遷入地派出所辦理落户手續。整個流程中,申請人不僅需要往返兩地,還需至少4次前往公安派出所。
新政推出後,上海、浙江、江蘇、安徽(合肥)的户籍居民只需在遷入地一地就可辦理跨省户口遷移業務。申請人在向遷入地公安機關或者人社部門申請落户時,即可簽訂《長三角區域跨省户口網上遷移告知單》,自願選擇“跨省户口網上遷移”服務。待審批同意後,遷入地公安派出所將通過人口業務系統直接發起網上遷移服務,生成準遷證電子信息並推送至申請人户籍地派出所進行核驗。核驗無誤後,申請人户籍地派出所將直接辦理户籍遷出手續,並在系統內生成遷移證電子信息,遷入地派出所在收到匹配的遷移證數據後,便可通知申請人持相關材料直接來所辦理落户手續。
作者:榮思嘉
來源:新聞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