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吸引顧客搞“野味” 高安這名餐館老闆被判刑+罰款

宜春身邊事【為吸引顧客搞“野味” 高安這名餐館老闆被判刑+罰款】為推出招牌菜,吸引顧客,高安一老闆收購野生蛙類觸犯刑法。近日,經高安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被告人黃某甲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以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被告人毛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

為吸引顧客搞“野味” 高安這名餐館老闆被判刑+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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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大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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