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朱寧寧
記者近日從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獲悉,該委員會已建議將制定黃河保護相關立法、修改海洋環境保護法以及修改可再生能源法3個立法項目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年度立法工作計劃。
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主席團交付環資委審議的代表議案共93件,由河北、浙江、青海、山西、甘肅5個代表團和22個代表團部分代表2673人次提出。其中,關於修改和制定法律的議案88件,關於建議開展執法檢查的議案3件,關於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決定的議案兩件。
議案提出的加快南極立法、修改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制定濕地保護法、制定國家公園法、修改礦產資源法、制定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法等7個立法項目已經列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
此外,環資委認為,制定自然保護地法、無線電頻譜資源法、放射性廢物管理法、電磁輻射污染防治法、核損害賠償法以及化學安全法6個立法項目有立法必要,建議繼續研究論證,條件成熟時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
來源:法治日報——法制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