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案發時刻——
庭審示證更加充分、有效
庭審中,VR技術工作人員配合法醫講解進行模擬演示。
虛擬現實技術作為人與計算機生成的虛擬環境交互的一種手段,被視為僅次於互聯網的改變世界的重要技術。在庭審階段輔助檢察官針對涉及法醫病理和案件現場分析等問題進行演示,為示證的順利進行起到了重要作用。
【遇到的問題】在傳統刑事案件庭審階段,公訴檢察官舉證示證主要通過口語表達,對部分客觀證據會通過圖片或視頻方式展示。在此過程中,證據的大量信息停留在平面狀態,需要人通過理解來整合信息。顯然,不同的人因認知水平和關注點不同,會對同一事件產生不同認知,隨着信息專業化程度的提高,這種偏差會越來越大。如何破解專業壁壘是保障案件證據確實充分清楚的關鍵點。
【技術特點】VR技術是一項整合性的技術,藉由頭戴式顯示器,手持的操作設備,可以讓使用者身臨其境般地感受如同真實情況下的聲音、圖像等情景,並可與虛擬場景進行交互,讓參與者融入模擬真實情況的環境中。
目前,此技術尚重在視覺的呈現,將原本平面化、抽象化的文字和圖片轉換為三維、立體、可動的圖像,通過預先設定的情景進行演示,讓偵查人員、檢察官和法官可以親自體驗、瞭解案發現場情境,有助於釐清案情、理解證據。
【應用案例及效果】2017年10月,李某男報警稱“女朋友李某女用刀扎自己心臟自殺”,後李某女經搶救無效死亡。法醫屍檢證實,死者因“被單刃刺器刺破心臟及肝臟致失血性休克死亡”,李某男直至庭審堅稱死者為自殺身亡。因案發現場在家中,在案客觀證據之間又無法形成完整證據鏈可以證明或排除自殺或他殺可能,案件辦理陷入僵局。
雖然,經法醫鑑定人員綜合證據分析認為,李某女的死亡不符合自傷特徵,但該分析意見中的大量專業術語和概念闡述,讓理解存在不小難度。如何將這些專業意見讓非專業人士更好地理解,成為影響庭審能否成功的關鍵。
於是,北京市檢察院運用VR技術,製作了按1∶1比例還原的電子化案發現場環境,加入了三維可視化的視角,以案件死者為核心製作了可交互的犯罪現場的虛擬仿真場景。在庭審中,法醫以“有專門知識的人”身份出庭,藉助VR技術,將專業化、抽象化的文字信息轉變為可直觀、可互動模擬的圖像,向各訴訟參與人列舉、演示分析了案件中的專業性證據,直觀且準確地傳達了案件證據與“死者系自殺”的衝突之處。法庭最終採納了法醫的專業意見,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李某男有期徒刑十年。
【心得體會】在人身傷害類案件中,對案發當時究竟發生了什麼往往是公檢法各方共同關注的重點。隨着視頻監控覆蓋範圍的不斷擴大,很多場景下都能客觀地“回到”案發。但在缺少客觀證據的情況下,重回案發現場有點難度。此時,運用VR還原技術,通過採集犯罪現場的環境數據和案情中反映的犯罪情景,重現一個電子化現場,將原本平面化、抽象化的二維文字和圖片轉換為三維、立體、可動的圖像,進行類似偵查實驗性質的操作,讓偵查人員、檢察官和法官可以親身體驗、瞭解案發現場情境,最終達到信息展現精準無遺漏的效果,讓舉證、示證和質證更加充分、有效,契合了庭審實質化的內在要求。
一項新技術的應用必然存在一個從有到無、從摸索到常態,進而不斷完善的過程。不斷探索、創新現代科技與檢察辦案融合,充分使用、討論和改善對於提高技術水平,確保辦案質量,交出滿意的司法辦案答卷有着至關重要的作用。
(作者單位:北京市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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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正義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