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中控屏彈窗廣告由誰監管?

近日,有車主反映稱,正在行駛中的電動汽車的車內屏幕突然跳出一條彈窗廣告,甚至遮住了導航信息,此舉可能帶來的駕駛風險引發熱議。車企回應稱是為了告知車主“推薦親友購車可獲獎勵”,目前已停止推送,並對推送方式已經進行了改善。不過,需要反思的是,這種彈窗廣告是否違法,若因此發生危險又該由誰來負責?

彈窗廣告威脅車輛安全行駛

對於此事件,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律師趙晶璞認為,車輛行駛中導航出現彈窗最大的危險在於影響駕駛人正常識別路線並安全駕駛,若發生交通事故發生損害,機動車使用人、所有人及管理人均有可能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趙晶璞介紹,機動車使用人、所有人或管理人在承擔侵權責任後認為銷售方或生產方對導航廣告彈窗功能未在銷售時進行提示説明而存在過錯的,可從消費者權益角度及車輛買賣合同角度向相關方進行追償,結合具體案件情況,車輛銷售方、生產方及廣告服務供應商也存在承擔相關責任的可能。

在擔心彈窗廣告會帶來一定的駕駛風險的同時,也有網友質疑,這些廣告是怎麼堂而皇之地出現在汽車中控屏幕裏的?對此,浙江大學國際聯合商學院數字經濟與金融創新研究中心聯席主任、研究員盤和林解釋,隨着車聯網的普及,很多車輛具備了通信功能,可以接收到各類信息。智能網聯汽車也逐漸成為一個全新的互聯網終端入口,車商、App開發者、電信運營等多個領域的企業摩拳擦掌,想在智能車聯網上覆刻當年智能手機的成功經驗,比如將彈窗廣告移植到智能網聯車上。不過,盤和林也強調,“智能網聯車對安全有着更高的追求,而彈窗廣告對智能網聯車的安全行駛構成威脅。”

廣告推送應確保一鍵關閉

也有網友吐槽,廣告無處不在,難道就沒有相關規範嗎?趙晶璞介紹,《廣告法》第四十四條明確規定,利用互聯網發佈、發送廣告,不得影響用户正常使用網絡。在互聯網頁面以彈出等形式發佈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關閉標誌,確保一鍵關閉。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於2022年9月9日聯合發佈了《互聯網彈窗信息推送服務管理規定》,將於2022年9月30日起施行。

《規定》中要求,提供互聯網彈窗信息推送服務的,應當保障用户權益,以服務協議等明確告知用户彈窗信息推送服務的具體形式、內容頻次、取消渠道等,充分考慮用户體驗,科學規劃推送頻次,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或者影響用户關閉彈窗。此外,彈窗推送若為廣告信息,應當具有可識別性,顯著標明“廣告”和關閉標誌,確保彈窗廣告一鍵關閉。

盤和林補充稱,將該車主遇到的情況與上述《規定》對照可以發現,這條小小的彈窗廣告本身確實存在風險。他指出,《規定》本身並未單獨考慮車載彈窗廣告的特殊性。車輛彈窗信息主要是危害車輛駕駛的安全性,比如彈窗廣告可能分散駕駛員注意力,彈窗較多可能會導致車載系統響應變慢甚至死機。

觀察

法規紅線是降低安全風險的關鍵

由於車載彈窗廣告有一定特殊性,盤和林認為,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規範應該在車載彈窗廣告領域及時補位,法規紅線是降低安全風險的核心關鍵所在。

總之,用户應該對彈窗廣告具有知情權、同意權,且彈窗廣告不能妨害車輛的駕駛安全。車載系統對安全性有較高的要求,故而對待車載應用、網頁鏈接、彈窗廣告等多個方面都要有專門的法規來進行規範,既要有行業協會的標準來規範,也要有公安交管部門的規章制度來規範。

首先,要明確誰可以在車載系統中投放彈窗信息、廣告。想在車載系統中嵌入彈窗信息的企業很多。車企、車載操作系統供應商、App開發商、電信服務運營商等等都有可能嵌入彈窗信息,少部分車載App和智能手機App實際上是通用的,但介於車載系統對於安全性的要求,通用App存在安全隱患,所以要對彈窗信息發佈方進行必要的安全性審核,針對車載系統安全穩定的要求對App進行安全優化。要儘可能地減少車載系統的信息彈窗,讓車載系統更流暢。

其次,要明確車載系統信息彈窗顯示的模式。遮擋半個屏幕的彈窗廣告、信息是要避免的。智能車聯網處於發展階段,未來汽車接收信息將是技術發展的必然,車載系統中信息彈窗肯定會有,所以可以通過用法規的方式,規定車載彈窗信息的顯示方式,比如信息彈窗只佔屏幕的一小部分;比如信息彈窗以導航信息條的方式顯示在頂端和底端,避免遮擋屏幕關鍵信息。

文/本報記者 宋霞 統籌/餘美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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