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小米以“不能勝任工作”為由辭退員工終審敗訴 ​

由 段幹方 發佈於 綜合

三言財經3月25日消息,據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公開小米與前員工何某相關勞動爭議二審判決結果,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維持一審原判,小米需與何某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一審法院認為小米在未對何某進行培訓或者調崗的情況下,直接解除勞動合同構成違法解除,判決小米應繼續履行與何某的勞動合同關係。

天眼查App顯示,何某於2019年5月27日入職小米公司,雙方簽訂了期限至2022年5月31日的勞動合同。小米公司主張因何某績效考核分數較低,屬於不能勝任工作,於2020年11月4日式告知何某改進計劃不達標,屬於經培訓後其仍不能勝任工作,並向其郵寄了解除協議,小米認為與何某解除勞動合同應屬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