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點|紙面銷號,形式主義卡斷“最後一公里”

督察(發現問題)—反饋(提出問題)—整改(解決問題)—銷號。按理説,這是一環扣一環的完整過程,到了銷號這個環節,就意味着整改已經完成,問題已經解決。然而,《瞭望》新聞週刊日前刊發調查報道指出,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高壓”常態化背景下,仍有個別地方和企業敷衍整改,於是就出現了“紙面銷號”的現象。

僅從字面意思,就不難想象“紙面銷號”意味着什麼。據説,“紙面銷號”的典型表現有這麼幾種:一是不同的問題,驗收銷號的公示材料完全一樣;二是有的驗收銷號材料,這個部門抄了那個部門;三是有的銷號材料聲稱“嚴厲整治”,被免職的責任人卻在2個月後得到提拔;四是有的問題剛剛銷號,就被媒體重新曝光……既然銷號停留在紙上、在材料中,那麼,顯然對整改成效的認定無非就是走個過場,至於整改到位與否也就不重要了。

如果説督察整改是為了解決問題的話,那麼“紙面銷號”就充分展現了形式主義頑疾是如何卡斷了解決問題“最後一公里”的,責任也就成了一句空話。比如,不同的問題,驗收公示的材料完全一樣,必然會激起人們的好奇:相關部門真的落實反饋意見了嗎,真的把問題解決了嗎?再比如,名義上聲稱“嚴厲整治”,可一轉眼相關責任人又被提拔,如此問責能對當事人產生約束嗎?又會面向後來者或者其他人產生怎樣的示範效應?甚至於,一旦銷號停留在紙面上,那麼銷號的問題故態復萌、又被曝光,也就是“情理之中”的了。

正如報道所指出,“紙面銷號”折射出一些人的僥倖心理。所謂“督察一陣風、躲過就輕鬆”,通報歸通報,只要不影響烏紗帽,就擺擺架子、做做樣子。而從制度機制上,則往往是因為很多地方部門,既是環保整改的責任主體,也是整改銷號的責任主體,自説自話、自行驗收、自我監督,高舉輕放、雷聲大雨點小也就不奇怪了。

説起“最後一公里”,往往是令很多改進服務、檢查督導功虧一簣的關鍵環節,也是最需要實事求是直面問題、動真格出真招的。解決形式主義卡斷“最後一公里”的問題,關鍵在於兩點:一是轉換評價主體。人們常説,“最後一公里”直接聯繫着百姓、關係羣眾切身利益,因此,有沒有整改落實、問題解決與否,要多聽聽羣眾怎麼説,而不是看材料、聽彙報。二是要有責任倒排機制。整改要求沒有落地,羣眾反映的問題沒有解決,問題到底卡在哪個環節,責任到底在誰,逐項排查,絕不姑息遷就,不給僥倖分子可乘之機。

(作者 子長,摘自《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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