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天然氣管道折舊年限由30年延長至40年
據國家發改委網站消息,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出台了《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管理辦法(暫行)》和《天然氣管道運輸定價成本監審辦法(暫行)》(以下分別簡稱《價格管理辦法》和《成本監審辦法》),進一步完善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管理體系。
《價格管理辦法》提出,在堅持“准許成本加合理收益”定價原則不變的基礎上,適應“全國一張網”發展要求,根據我國天然氣市場結構和管道分佈情況,把跨省管道分為西北、西南、東北、中東部四個價區,分區核定運價率,實行“一區一價”。
《成本監審辦法》明確,天然氣管道運輸定價成本由折舊及攤銷費、運行維護費構成,並對固定資產折舊年限、運行維護費上限等主要參數取值作了具體規定,特別是將管道折舊年限由現行30年延長至40年,體現從嚴監管要求,有助於降低當期運價率,釋放改革紅利。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同志表示,出台兩個辦法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石油天然氣體制改革總體要求的具體舉措,將對國內天然氣市場產生積極影響,有利於促進天然氣行業高質量發展。
一是有利於增強市場活力。適應國家管網集團統一運營大部分跨省天然氣管道的市場情況,構建相對統一、簡潔明瞭的運價結構,同一價區內管輸價格取決於運輸距離,易於理解、結算方便,有利於市場主體自主選擇氣源和管輸路徑,促進資源流動和多元競爭市場形成,提高資源配置效率。
二是有利於加快形成“全國一張網”。實行“一區一價”,國家管網集團經營的跨省管道,將由15個運價率大幅縮減為4個,從價格機制層面打破了不同運價率對管網運行的條線分割,管道用户的關注點更多集中在選取經濟可行的運輸路徑,將推動國家管網集團加大管道建設投入,實現管道間互聯互通,加快形成“全國一張網”。
三是有利於構建“X+1+X”天然氣市場格局。隨着市場活力增強、管網互聯互通並公平開放,更多市場主體將積極參與天然氣產供儲銷體系建設,有利於形成不同氣源間的“氣氣競爭”,促進上游供氣主體和下游銷售主體進一步多元化,推動形成上游油氣資源多主體多渠道供應、中間統一管網高效集輸、下游銷售市場充分競爭的“X+1+X”天然氣市場格局。
對於下一步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監管工作,上述負責人表示,國家發展改革委將積極抓好政策落實,並根據天然氣市場形勢變化不斷完善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機制。
一是2022年將啓動兩個辦法出台後首個監管週期定價成本監審工作,嚴格核定定價成本,合理制定跨省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
二是指導地方完善省內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機制,切實加強輸配價格監管。
三是根據兩個辦法實際運行情況,結合國內外天然氣市場發展進程,積極開展前瞻性研究,不斷提高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機制的科學性、規範性和透明度。
(中新經緯APP)
編輯/樊宏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