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國務院港澳辦常務副主任張曉明在國務院新聞辦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這是繼香港國安法出台之後中央治港又一重大舉措,在“一國兩制”實踐進程中具有重要里程碑意義。完善選舉制度也是中共十九屆四中全會關於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總體部署的重要一步,是“一國兩制”在實踐中與時俱進的具體體現。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常務副主任張曉明
張曉明説,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是修補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制度漏洞和缺陷的必要之舉,有利於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香港特別行政區現行的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基本內容,是30多年前香港基本法起草的時候確定的。近幾年來,香港社會出現的亂象表明,包括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在內的選舉制度存在明確的漏洞和缺陷,尤其是選舉制度的安全性不足,使反中亂港分子得以通過選舉進入特別行政區的政權機關和其他治理架構,使外部勢力得以通過多種方式深度的干預和滲透香港事務,併為他們從事危害國家的安全活動提供了可乘之機,必須亡羊補牢,從制度層面來防範和化解有關風險。完善選舉制度也是中共十九屆四中全會關於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總體部署的重要一步,是“一國兩制”在實踐中與時俱進的具體體現。
“這是維護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治穩定和政權安全的治本之策,有利於香港實現長治久安。”張曉明説,“修例風波”演變為社會動亂,充分證明香港當前存在的主要問題是政治問題,不是有的人説的選舉制度要不要民主,民主步伐快一點還是慢一點的問題,而是涉及奪權與反奪權、顛覆與反顛覆、滲透與反滲透的較量。
“在這個問題上,我們沒有退讓的餘地。”張曉明表示,完善選舉制度就是要運用中央依照憲法和基本法所具有的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的決定權,阻斷反中亂港勢力體制內奪權的通道。它與制定香港國安法其實是一套組合拳,將釜底抽薪,有效治理挑戰香港特別行政區現在持續的種種亂象,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穩定、政權安全。
“這是立足香港的實際情況作出的適當選擇,有利於推進香港的民主制度循序漸進、穩健發展。”張曉明説,香港在英國殖民統治的150多年裏毫無民主可言,迴歸之後,香港同胞才真正開始當家作主。香港民主制度付諸實踐的時間並不長,本身就需要在實踐當中不斷地探索和完善。這次完善選舉制度的重點是對具有廣泛代表性的選舉委員會進行調整優化,並且賦予它新的職能,除了可以繼續選舉產生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之外,還有權選舉產生立法會部分議員,並參與立法會所有議員候選人的提名。這樣做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構建符合香港實際情況、有香港特色的民主制度,使香港的民主步伐走得更加穩健。
紅星新聞記者 吳陽 北京報道
編輯 陳怡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