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媒、新華社評外包隊長“格殺勿論”言論:執法豈容“外包”?

央媒、新華社評外包隊長“格殺勿論”言論:執法豈容“外包”?

一句“如果你要反抗,格殺勿論”的魔幻“台詞”,將浙江省桐鄉市一位“市容巡查”人員推至輿論的風口浪尖。

3月28日,一段視頻在網絡上發酵:一名身穿“市容巡查”制服的男子,進入一家沿街藥店後稱:“我是桐鄉市市容巡查的,現在我宣佈,外面的垃圾廣告要全部清理掉。我帶着桐鄉市人民政府、桐鄉市市長、市委書記的命令。”

隨後,這名自稱姓範的執法人員要求藥店工作人員,將玻璃門窗上的綠色藥店標識、宣傳語及防疫要求貼紙等全部清理乾淨,並表示這些都是垃圾廣告,商家要配合他們做好清理工作。藥店工作人員對此提出質疑並要求出示相關文件時,範姓執法人員説:“這是我們桐鄉市政府的命令,如果你反駁的話,格殺勿論。”同時範某還提到,沒有相關文件,若不按要求清理,將要求公安、工商等4個部門上門。

"狂言"甫出,輿論譁然。

輿論聲討下,當地作出回應,稱該人員系第三方外包公司人員,已責令第三方公司對其停職調查。保安公司通過微信公眾號公開道歉稱,事發當晚公司已作出調查處置,決定將範某予以辭退。

29日,微信公眾號“央視網評”評論指出,這位聲稱“格殺勿論”的巡查人員狐假虎威,採取恐嚇和威逼的手段,態度極其惡劣,工作方法簡單粗暴,擾亂了當地羣眾的正常生活,損害了政府部門的形象,理應受到追責懲辦。但當地綜合執法管理局指出此事系“外包人員”所為,利用“外包人員”作為輿論的“滅火器”,作為追責的“擋箭牌”,這樣的“套路”有些熟悉。看似給出答覆,實則避重就輕、推卸責任。“市容巡查”、街巷治理明顯涉及執法權,而執法權必須由公共部門來承擔,豈可“外包”兒戲?

30日,新華社刊發評論四連問,“外包”的“市容巡查隊大隊長”如此飛揚跋扈,是誰給的勇氣?這樣的“外包隊長”能算是讓人民羣眾信得過、靠得住、能放心的執法隊伍嗎?將問題定性為“外包人員亂作為”,綜合行政執法局就能把責任撇得一乾二淨了嗎?這些追問,還引出了一個嚴肅的問題:執法能外包嗎?

評論指出,執法權是法律授予的,應由國家工作人員實施,不能外包給營利性企業。從當地目前的回應來看,相關部門並未認識到“執法外包”存在的問題。如此“執法隊伍”難言文明,期待當地相關部門能夠汲取過去的相關經驗教訓,釐清政府公共服務與行政執法的邊界,建設文明的、羣眾信得過、靠得住、能放心的執法隊伍,不給“執法外包”留一點土壤。

綜合來源:紅星新聞、央視新聞、新華社

編輯:蘇展

責任編輯:施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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