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蓋停”行為,交警:查到扣12分罰6000,別不聽勸啦

汽車作為主要的交通工具之一,根據不完全統計,在我國有超過2.6億輛保有量,平均每7人不到就有一人擁有汽車,如此龐大的數量,如果不加以管制,很難想象會有多麼嚴重的後果,所以,相關部門對汽車違章行為有着完善的管理制度,會提示更新和調整新出現的違章處罰,比如“蓋停”行為。

整治“蓋停”行為,交警:查到扣12分罰6000,別不聽勸啦

“蓋停”行為很多車主或許不知道,這是一種新型的違章行為,“蓋停”顧名思義就是把後備箱蓋打開,停在馬路上,這樣的作用其實就是為了讓查車的交警誤認為車主是臨時停車,而且還把車牌信息遮擋住,電子眼也無法抓拍到,可謂十分“聰明”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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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種投機取巧的辦法個別人使用或許能矇混過關,但是一旦形成了一種風氣,相關部門肯定就會察覺到,如今,這樣的“蓋停”行為已經被定義成惡劣的違章停車,矇騙檢查而且遮擋車牌,如果被查到就會處頂格處罰,最高記12分,處罰6000元。

整治“蓋停”行為,交警:查到扣12分罰6000,別不聽勸啦

有的車主擔心自己是真的有特殊情況需要停車,比如汽車故障,如果是這樣的情況,車主只需要在你故障車輛周圍擺放三角警示牌,以此提醒周圍車輛,防止出現碰撞,交警一般不會查的,如果真的查了,只需要解釋一下,也不會進行處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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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也有車主對於“蓋停”表示委屈,生活中確實能遇到找不到車位的問題,“蓋停”只是無奈之舉,否則誰也不會冒險而為之,當然,這樣看似有道理,但是如果人人都以停車難當做藉口,道路就會變得更加混亂,很難管理,所以,車主也應當理解相關部門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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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主如果出行人流量比較大的地方,最好提前規劃好停車位置,如果真的比較難停車,城市中公共交通其實也挺發達,可以選擇其他的代步工具,也不要冒險做“蓋停”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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