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快評丨遭追打,女攤主砍傷城管,被認定正當防衞,意義重大

快快評丨遭追打,女攤主砍傷城管,被認定正當防衞,意義重大
9月7日,重慶南岸區一城管在執法中與女攤主起衝突。“城管追打女攤主被砍傷”的新聞引發網絡熱議。

視頻中,女攤主將水果筐摔在地上,強壯的男城管隊員情緒失控,突然揮拳朝她頭上打去,被打的女攤主朝店裏跑,城管隊員仍不斷揮拳、追打。女攤主在逃跑過程中操起菜刀揮舞,致城管隊員左手多處被砍傷。

又見“城管打人”!女攤主動刀,算正當防衞還是擾亂執法?此案該如何處理,受到了社會的廣泛關注。

這次公平公正沒有遲到,準時到達。警方13日通報稱,女攤主佔道經營被警告處罰,但揮刀砍傷城管屬正當防衞。城管毆打他人,暴力執法被行拘。

商販佔道經營有錯,但這不是暴力執法的理由。正當防衞揚眉吐氣,城管打人依法行拘。一碼歸一碼,清清楚楚。

這正是依據9月3日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發布的《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衞制度的指導意見》,文件提出正當防衞要把握“十個準確”,其中規定:“因瑣事發生爭執,雙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發打鬥,對於有過錯的一方先動手且手段明顯過激,或者一方先動手,在對方努力避免衝突的情況下仍繼續侵害的,還擊一方的行為一般應當認定為防衞行為。”

新司法政策明確,“誰先動手且手段明顯過激”,或者“在對方努力避免衝突的情況下仍繼續侵害”,就可認定為防衞行為。

不按身份“站隊”,用法律標準説話。重慶警方的處理,體現了法治的公信力。公平公正,讓人心服口服。

一個標誌性的案例,意義重大。

於歡案、崑山反殺案、趙宇見義勇為案……近年來,不少關於正當防衞的爭議案件進入公眾視野,常有人感嘆“好人難當”。重慶警方嚴格按正當防衞的認定新規執行,開了個好頭。讓正當防衞有底氣,讓見義勇為有底氣。

暴力執法被行拘,對執法者起到了警示作用。一個良好的法治社會,需要嚴格執法,更需要文明執法。城管執法,市民理應配合。但城管打人,已不是在“執法”,是在“違法”甚至“犯罪”。以往出現這種事,常常是對負責人一批了之,或對臨時工一辭了之,治標不治本。只有依法嚴懲,給公權力以監管,讓權力不再任性,才能管住執法人員暴力執法的手,讓城管執法有理性、有温度!

ZAKER南京評論員 桃鹿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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