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時報記者 任重】馬來西亞的雪蘭莪州等地頻頻發生水源污染事件,嚴重影響供水和民眾生活,該國環境部門正着手研究修改法律,加重對污染環境者的懲罰。
馬來西亞環境及水務部官員再尼烏江6日接受馬來西亞《每日新聞》採訪時表示,政府準備修訂《1974年環境質量法》和《2006年水務行業法》,根據擬議中的新條例,污染環境者除了面臨監禁和罰款,未來可能還將面臨鞭刑。他説,政府部門也在研究如何對污染河流的公司高管採取法律行動。
另據馬來西亞《東方日報》報道,檳城水源監督組織主席陳藝榮表示,政府應把水源視為國家安全課題,污染水源者應被判鞭刑或監禁。他説,雪蘭莪州一帶最近因為河流污染問題,約120萬人用水受到干擾和限制,加重懲罰並不過分。鞭刑是一種在馬來西亞廣泛施行的合法體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