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發生核戰爭時,不管距離原爆點有多遠,都應該採取一些防護措施,這是美國人在冷戰時期形成的關於普通民眾如何應對核戰爭的一個最基本的觀點,這個最基本的觀點被總結為“卧倒並掩護”的方案。
1945年7月16日,美國的第一顆原子彈在新墨西哥州的沙漠中成功爆炸,標誌着人類的戰爭進入到了核戰爭的時代,核武器在短時間內可以摧毀一座幾十萬甚至上百萬人口的城市,殺傷力非常的強悍。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期,美國為了避免美軍因登陸日本作戰而造成的巨大傷亡,敦促日本人儘快無條件投降,在廣島和長崎投放了兩枚原子彈,1945年8月6日上午8點15分,美軍B-29轟炸機艾諾拉·蓋伊號在廣島上空投放了人類戰爭史上第一枚用於實戰的原子彈,原子彈爆炸以後,造成廣島市10萬多人死亡,日本的這座工業城市瞬間化為廢墟,隨後,美軍於8月9日上午11時02分在日本的長崎又投下了一枚原子彈,這枚原子彈爆炸以後,總共有14.9萬人喪生,長崎市超過有36?建築物受到毀滅性的破壞,可以説,長崎這座工業城市在瞬間也化為廢墟,在兩枚炸彈的巨大威力之下,兩座現代化的工業城市瞬間化為廢墟,造成20多萬人死亡,日本人意識到如果選擇繼續抵抗,可能還會付出更大的代價,因此,在8月15日宣佈戰敗投降。
日本人在廣島、長崎原子彈爆炸中,傷亡慘重,在廣島和長崎投放的兩枚原子彈也是人類歷史上唯一一次在實戰中使用的原子彈,因此,對於研究原子彈爆炸所產生的影響來説,廣島、長崎原子彈爆炸無疑是提供了很多寶貴的第一手資料。
那麼,在原子彈爆炸中,採取一些簡單的防護措施是否有必要呢?能否減輕傷亡呢?美國人在冷戰時期作了一些研究。
美國人在冷戰時期總結的“卧倒並掩護”的方案認為,通常人們覺得原子彈爆炸會產生巨大的威力,在看到核爆炸的閃光之後,用諸如地毯、報紙一類的簡單物品迅速遮住頭部並卧倒是沒有用的,甚至看上去很可笑,但是,日本人在廣島和長崎原子彈爆炸中的親身體驗告訴大家,這些簡單的防護措施是有效的,並且是必要的,為什麼這麼説呢?因為廣島原子彈爆炸發生以後,在距離原爆點1.3公里處的一些木質電線杆被碳化了,而另外一些木質電線杆則沒有被碳化或者被全部燒焦,無一另外,這些沒有被碳化或者被全部燒焦的電線杆的旁邊都有灌木叢的葉子,説明在原子彈爆炸中,距離原爆點一定距離的地方,即使是哪怕像樹葉那樣薄的物體遮住自己的身體也可以保護自己避免被熱浪灼傷,但是這樣做的前提是遮蔽物自身沒有被燃燒。
如果看到核爆炸的閃光之後,迅速卧倒並掩護自己,是可以減輕身體被燒傷的程度的,至少不會導致全身被燒傷,這樣,在核爆炸結束以後,可以存活下來等待救援。
那麼,在原子彈爆炸中選擇躲避在建築物內,是否可以減輕傷亡呢?廣島原子彈爆炸的事實也告訴人們,當發生核爆炸以後,躲在鋼筋混泥土的建築物內是可以減輕傷亡的,在廣島原子彈爆炸中,一位名叫高藏信子的倖存者距離原爆點大約只有300多米的距離,然而,她卻在核爆炸中倖存了下來,原因就是她當時所在的地方是日本銀行,她被鋼筋混凝土的大牆擋住了,而與她距離並不遠的很多人卻在核爆炸中傷亡慘重,原因就是他們坐在了住友銀行的台階上,周圍並無建築物遮擋,完全暴露在核爆炸中,被嚴重燒傷,這個案例説明在核爆炸中,選擇躲藏在建築物內是十分必要的。
發生核戰爭時,人們首先看到的是核爆炸所產生的強烈閃光,如果看到了強烈閃光,應該迅速卧倒並掩護,而不應該駐足觀望或者尋找閃光點的來源,因為這個時候選擇觀望,會被隨之而來的熱浪和衝擊波嚴重灼傷,可能導致雙目失明,而這一切都會在閃光點出現以後的兩三秒之內發生,選擇卧倒並掩護以後,至少不會使自己完全暴露在核爆炸中,從而減輕被灼傷的程度。如果這個時候,手上有報紙、地毯或者其它的簡單遮蔽物,也應該選擇用遮蔽物遮擋住自己,因為,在核爆炸中,也許像樹葉那樣薄的遮蔽物也會使自己避免被嚴重灼傷。當然,時間可以的話,還可以選擇躲避到建築物內,當人們走進建築物內的時候,同樣要選擇卧倒並掩護或者鑽到桌子底下,因為,核爆炸所產生的衝擊波會震碎建築物的玻璃,如果這個時候人們選擇站立着,很容易被玻璃碎片傷到。
那麼,當發生核戰爭時,假如是處於空曠的野外,周圍沒有任何的建築物,也沒有大土堆或者坑道,只有小河或者湖泊,是不是應該跳進水裏呢?理論上來説,應該跳進水裏,因為水也是有效的遮蔽物,能夠阻擋熱浪和衝擊波,當然,跳進河裏或者湖裏的前提是要會游泳,如果水性足夠好的話,還應該潛到水底,因為潛伏的越深,越可以有效的利用自然水體所起到的阻擋作用。
廣島原子彈的爆炸當量是1.5萬噸,到了冷戰時期,美蘇兩國研製的核武器,其爆炸當量遠遠超過了廣島原子彈,比如:1953年,美國在內華達核試驗場所進行的一場核試驗,爆炸當量為2.3萬噸;1952年,美國人試爆的一枚氫彈的爆炸當量則為1040萬噸;1954年,美國人在太平洋試驗場進行的一次代號Romeo的核試驗,其爆炸當量則達到了1100萬噸。所以,冷戰時期的核武器,其爆炸當量已經遠遠超過了廣島原子彈的爆炸當量,冷戰時期,100萬噸爆炸當量的核武器已經比較常見了。
那麼,在面對100萬噸爆炸當量的核武器時,是否應該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呢?美國人認為一枚100萬噸爆炸當量的原子彈發生爆炸時,距離原爆點3公里以內的死亡率基本是在100?因此,採取簡單的防護措施就能夠避免傷亡的概率很小很小,而在距離爆炸點7.5公里以內的死亡率則降為了50?所以,3公里以外的人們同樣需要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在室外的人們,如果採取卧倒並掩護的方案,生存下來的概率會大大上升,而處於室內的人們,由於有鋼筋混凝土建築物的阻擋,其生還的概率也比較高。那麼,當面對百萬噸爆炸當量的原子彈時,如果在看到了強烈的閃光點之後,不採取任何防護措施,甚至駐足觀望,並尋找閃光點的來源,會產生什麼後果呢?美國人認為,如果在這個時候站立並觀望爆炸點的閃光,即使是在11公里以外,死亡率也會在50?上。
所以,無論核武器的爆炸威力有多大,假如不幸真的發生了核戰爭,人們都應該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爆炸威力越大,其殺傷的半徑越大,但是,這並不意味着在面對百萬噸、千萬噸爆炸當量的核武器時,不需要採取任何防護措施,因為在核戰爭中,普通居民是無法確定自己距離原爆點有多遠以及原爆點的具體位置在哪裏的,既然無法確定,那麼就應該採取一些簡單的必要的防護措施,如果這個時候還在尋找閃光點的來源,那麼一切都晚了。
現在,在全世界,其實有很多人並不知道卧倒並掩護的方案,甚至連美國的年輕人也不知道這個卧倒並掩護的方案到底是什麼意思,因為隨着冷戰的結束,人類爆發核戰爭的概率已經大為降低甚至為零了,所以,知道這種簡單的防護措施似乎沒有什麼用。然而,這並不意味着在核戰爭中不需要採取任何的簡單的防護措施。
希望,在未來,這種簡單的防護措施永遠不會被派上用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