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當局喊話亂港分子:偷渡台灣,要負刑事責任 !
廣東海警局在23日抓獲10餘名涉嫌非法越境人員。隨後《文匯報》等多家港媒指出,其中就包括正被取保候審的亂港分子李宇軒。 李宇軒是“港獨”組織“香港故事”成員,早前因違反香港國安法與黎智英同日被捕。《文匯報》在28日透露,包括李宇軒在內,其中12名被捕者均是有案在身的亂港分子,據瞭解, 他們由香港西貢布袋澳出發,打算潛逃台灣後申請“政治庇護”。 他向亂港分子喊話稱,以非法方式赴台,須負刑事責任。 此外,香港警務處處長鄧炳強27日表示, 如果港人偷渡到內地後被捕,會按內地法例處理,只需按通報機制通知香港警方;如果是涉及香港通緝人士,會根據現行程序移交香港。
12名被捕者均有案在身,多涉槍彈炸藥重案
《文匯報》援引消息稱,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香港各執法部門均加強了口岸邊境的監控措施,一些人只好鋌而走險,求助偷渡慣犯團伙,從海上用非法越境的方式潛逃。 據知情人士透露, 李宇軒等人在23日當晚由香港西貢布袋澳乘快艇出發,原計劃先到距離香港約300公里遠的東沙羣島,再轉大船赴台灣南部的屏東地區。但就在眾人以為已駛出香港水域之際,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在果洲羣島被廣東海警抓獲。紅點處為果洲羣島
報道指出,包括李宇軒在內,其中12名被捕者均是有案在身的亂港分子,年紀最小的僅有17歲。 李宇軒因涉嫌參與“港獨”組織“我要攬炒”團隊運作,於 本月10日 被港警以涉嫌洗黑錢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拘捕,本月13日晚獲准保釋,但被要求須交出旅遊證件、限制離境。 《文匯報》稱,被捕的12人中,除李宇軒外,其他人主要涉及參與暴亂及槍彈炸藥案件,部分人為針對港警的“黑暴”組織“屠龍小隊”成員。 其中一女子涉炸藥案被警方通緝。台灣當局立即“割席”,港媒:用完就棄
這羣有案底的亂港分子想方設法奔赴台灣,但民進黨當局並不歡迎他們,反而選擇第一時間“割席”。 據台灣《中時電子報》報道,26日下午,台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資料圖
邱垂正表示:“以非法方式來台,除當事人與協助者都將面臨刑事責任追究外,也有人身安全上極大的風險與疑慮,呼籲相關人士遵守台灣法律,切勿觸法。” 嘴上説着“支持”,實則撇清關係。 對於陸委會冠冕堂皇的言論,香港“橙新聞”一語點破,指出這羣亂港分子是被台灣民進黨當局“用完就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