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美國黑人弗洛伊德被警察跪殺事件尚未完全平息的時候,美國又出事了。近日,在美國威斯康星州的基諾沙市,一位29歲的黑人男子布萊克和警察發生糾紛,警察朝他連開7槍,導致布萊克受重傷,目前還在醫院接受治療。
據悉,事情發生的導火索竟是一場家庭糾紛。據布萊克未婚妻子回憶,在警察趕到後,布萊克和警察起了爭執。他本想確認車裏的孩子們是否安全,但警察向布萊克發出了警告。不准他做出任何舉動。布萊克剛朝前走,憤怒的警察就直接開槍了。布萊克幾個不到8歲的孩子們目睹了這場悲劇,這次“槍殺式”執法肯定會給孩子們的心靈帶來巨大創傷。
這件事又一次刺激到了美國民眾,難道美國警察還沒吸取上次弗洛伊德事件的教訓嗎?為什麼還要如此草率執法?其實,在弗洛依德事件中,警察採取的方式是擒拿術中的一種“跪脖”,這是一種美國警方一種主要的擒拿手段,但是在弗洛伊德事件後,警方下令不準再使用。但沒想到的是,這種禁用起到了負面效果,大大增加了警察開槍的可能性,黑人布萊克就中槍了。
這也就不得不提到美國警察體制的弊端。“對待黑人的暴力執法”一直被人詬病,但是説好的改革卻遲遲沒有落地。一方面,這是由於長期以來的思維習慣導致的,改起來不是一天兩天的事;另一方面,由於美國各州的警局經費有差異,比如這一次事件中,威斯康星州基諾沙市沒有給警方裝配“執法攝像頭”,就會導致事後究責困難。這就反過來影響了警方執法態度:反正也沒有人知道,自己可以隨意開槍了。
美國警方和民眾的積怨由來已久。特別是黑人羣體和美國警方已經出現了“死循環”。警方對黑人有偏見採取暴力執法,而黑人知道警方會對其暴力執法,所以從一開始就抱着抗拒心理。這樣一來,黑人和警方之間完全不能進行平等有效的溝通,雙方的矛盾誤會就越來越深。
作者:張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