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鄂爾多斯市中級人民法院微信
據鄂爾多斯市中級人民法院微信消息,7月20日上午,鄂爾多斯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賈淨博等61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一案。
鄂爾多斯市人民檢察院指控,從上世紀90年代起,被告人賈淨博利用其公安民警身份,先後吸收、糾集、控制有前科劣跡人員、社會閒散人員及其親屬等,形成了以賈淨博為組織者、領導者,以劉長江、韓勇、段寶等人為積極參加者,以張福昌、王海潮、徐小龍等人為一般參加者的人數眾多、骨幹成員固定、層級清晰、分工明確、長期持續存在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並有組織地實施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高利放貸、尋釁滋事、非法拘禁、強迫交易、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採礦、串通投標、虛假訴訟、賭博、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幫助毀滅偽造證據、貪污、受賄等違法犯罪活動,採取了毆打、傷害等暴力手段和跟隨、滋擾等“軟暴力”手段非法討債,攫取鉅額經濟利益,為非作惡、稱霸一方,嚴重破壞了當地的正常社會、經濟和司法秩序。
鄂爾多斯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20年6月13日受理該案後,及時向被告人送達了起訴書,依法為25名沒有委託辯護人的被告人指定了辯護人,並於7月15日召開了庭前會議。
在疫情常態化防控期間,本案採用“現場+網絡”相結合的庭審方式,部分被告人在羈押場所通過視頻提訊方式遠程參加庭審。鄂爾多斯市人民檢察院派出包括副檢察長在內的20人公訴團隊出庭支持公訴,61名被告人和1個被告單位及其辯護人、訴訟代表人參加了訴訟。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各界幹部羣眾以及媒體記者、被告人家屬共200餘人旁聽了庭審。
在庭審中,法庭依法向被告人、辯護人、訴訟代表人告知了各項權利義務,宣讀了庭前會議報告,並就庭審方式、管轄、迴避、非法證據排除等庭前會議中達成一致意見的事項進行逐一確認,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訴訟權利。由於本案涉案人數及罪名眾多,案情疑難複雜,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及被告人陳述等法定程序將在後續庭審中依次進行,庭審預計還將持續多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