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今天(2月14日)宣佈,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接納通訊事務管理局(下稱“通訊局”)就3家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持牌機構(電視廣播有限公司、香港電視娛樂有限公司和奇妙電視有限公司)和2家聲音廣播持牌機構(香港商業廣播有限公司和新城廣播有限公司)進行牌照中期檢討後提出的建議,以鼓勵業界進一步投資,並優化更新對節目的規定,務求持續促進廣播業發展。
在免費電視牌照相關建議中,除了目前規定每週播放時事節目的時數外,持牌機構還須在“時事節目”類別每週播放額外至少30分鐘關於國民教育、國民身份認同和正確認識香港國安法的節目;對於聲音廣播牌照,也要求每週在一個或多個頻道播放至少30分鐘有關國民教育、國民身份認同及正確認識香港國安法的時事節目。
“建議”中對有關持牌機構的新規定
上述被接納的通訊局主要建議中,還包括接納3家免費電視持牌機構牌照餘下6年有效期的投資計劃、持牌機構每週播放作為獨立指定播放節目類別的“青年人節目”時數須增加一倍等。
來源:北京日報客户端
記者:孟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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