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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朗普拒絕在彈劾案審理中作證

由 問成風 發佈於 綜合

新華社華盛頓2月4日電(記者鄧仙來 徐劍梅)美國前總統特朗普4日拒絕在參議院對其彈劾案的審理過程中作證。

當天早些時候,眾議院首席彈劾案“管理人”、民主黨眾議員傑米·拉斯金代表彈劾案“管理人”團隊致信特朗普,要求他就1月6日國會騷亂事件有關行為親自作證並接受質詢。拉斯金在信中説,如果特朗普拒絕作證,這將成為審理過程中不利於他的證據。

特朗普律師團隊隨後回信拒絕上述要求,稱民主黨人此舉證明他們拿不出指控特朗普的證據。特朗普發言人傑森·米勒發表聲明説,特朗普不會作證,彈劾進程“違憲”。

國會參議院定於本月9日開始審理特朗普彈劾案,須有至少三分之二參議員支持才能將特朗普定罪。1月26日,共和黨參議員蘭德·保羅以特朗普已卸任、參議院此時審理彈劾案不符合憲法為由提出一項動議,要求全院表決解除彈劾案,但未獲通過。表決結果顯示,50名民主黨人和5名共和黨人認為參議院此時審理特朗普彈劾案不違憲,餘下45名共和黨人持對立觀點。這一表決結果表明,若無法得到足夠多的共和黨人支持,特朗普被定罪的可能性不大。

1月13日,美國會眾議院表決通過一項指控特朗普“煽動叛亂”的彈劾條款。特朗普成為美國曆史上首位兩度遭眾議院彈劾的總統。

來源: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