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技日報記者 陸成寬 劉垠
“績效工資佔我們工資比例的一半以上,這部分工資一般都是研究人員想辦法解決,以前這是一個很讓人頭疼的問題。科研經費管理新規調整了間接經費的比例後,我們發績效工資就有了更多經費,對我們而言是很好的激勵。”看到《關於改革完善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中間接經費比例提升,中國科學院國家天文台研究員陳學雷感慨道。
不僅是陳學雷,越來越多的科研人員深切感受到,這些年來,科研項目經費中用於“人”的比例越來越高了。
在日前國新辦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財政部部長助理歐文漢透露,初步匡算,通過一系列激勵措施,科研項目經費中用於“人”的費用可達50%以上,對科研人員的激勵力度是前所未有的。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於2021年8月19日舉行政策例行吹風會,介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改革完善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若干意見》。圖源:國新網(劉健 攝)
“組合拳”出擊
激勵科研人員幹事創業
“從廣義上説,激勵包括兩個方面,一個是激發職工的工作積極性,一個是減少職工的不滿情緒和消極行為。”中國科學技術發展戰略研究院科技治理與人才研究所研究員石長慧説,顯然,《若干意見》這兩方面都做到了。
石長慧所在的課題組於2020年開展的一項調查顯示,32.4%的中央級科研院所和“985”高校的科研人員認為,花在科研財務報銷方面的時間太多了。
“《若干意見》出台前,我們在調研過程中經常聽到科研人員‘吐槽’科研經費不好花,報銷手續繁雜。”他指出,《若干意見》着重減輕科研人員事務性負擔,全面落實科研財務助理制度、改進財務報銷管理方式等,讓科研人員更多地把主要精力投入科技創新和研發活動,提高工作效率。
在給科研人員減負鬆綁的同時,《若干意見》也亮出了實實在在的激勵舉措。“如提高科研項目的間接費用比例,間接費用可以全部用於績效支出等。”石長慧告訴科技日報記者,這體現了國家對科研人員智力勞動價值的認可,體現了增加知識價值的收入分配導向,有利於激發廣大科研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目前,科研項目資金用於“人”方面的支出主要有兩項。一項是“勞務費”,用於沒有工資性收入的研究生和項目聘用人員等,並無比例限制。另一項是“績效支出”,用於對科研人員的激勵,由單位在間接費用中統籌安排。
針對間接費用比例偏低、激勵作用有限等問題,《若干意見》打出“組合拳”,激勵科研人員幹事創業。
歐文漢指出,在經費來源方面,做到“有錢可以發”,項目承擔單位可將間接費用全部用於績效支出,並向創新績效突出的團隊和個人傾斜;在經費使用範圍方面,實現“有錢應該發”,如科研項目聘用人員的“五險一金”均可從科研經費中列支;在績效工資總量管理方面,防止“有錢發不出”,中央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績效工資水平實行動態調整等。
瞄準痛點
間接經費比例調整成亮點
陳學雷表示,科研經費管理新規瞄準了研究人員在科研工作中的痛點。事實上,中國科學院系統很多研究單位主要的經費來源就是所謂的縱向經費,也就是國家撥下來的這些錢,沒有其他收入來源。如果沒有經費支撐,實際上支付科研人員的工資都成問題。
對此,中國科學院科技戰略諮詢研究院副研究員阿儒涵分析,在目前主要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為主的三元工資的體系下,穩定撥款部分可以解決基本工資+部分崗位工資,部分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則要通過項目間接經費或其他渠道解決,例如橫向經費等。
“對大多數國立科研機構和大學以承擔縱向項目為主的科研人員來説,科研項目間接經費中的績效部分就是其部分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的唯一來源。”阿儒涵一語道破關鍵。
“此前,間接經費的比例不算高,能給科研人員發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的比例被限制得很死,在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方面,我們壓力很大。”中科院高能物理研究所研究員張雙南坦言,間接經費比例的調整,是科研經費管理新規的一大亮點。
張雙南介紹,中國科學院作為事業單位建立崗位績效工作制度後,科研人員的工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三部分組成。其中,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在科研人員的工資收入中所佔比例較大,可以達到50%以上甚至70%—80%。“也就是説,科研人員有一半以上的收入得自己想辦法,所以我們的壓力非常大。”張雙南直言。
對此,《若干意見》亦有相應落地舉措——提高間接費用比例。
500萬元以下的部分,間接費用比例從不超過20%提高到30%,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從不超過15%提高到25%,1000萬元以上的部分從不超過13%提高到20%;
對數學等純理論基礎研究項目,間接費用比例進一步提高到不超過60%。項目承擔單位可將間接費用全部用於績效支出。
“這次間接經費的比例提高,意味着我們可以從項目經費中拿出更多的崗貼和績效,給科研人員發工資。對我們而言,毫無疑問是一個喜訊,解決了我們的燃眉之急。”張雙南説。
但同時,張雙南也表示,依靠競爭性項目經費解決科研人員的主要收入,會使很多科研骨幹為了爭取項目疲於奔命,並不利於科研骨幹全身心投入到科技創新中。
長期研究科研經費管理的阿儒涵對此深有同感,“期待構建更加完善的科技資助體系,並對整個科研人員的薪酬體系做更深層次的改革。”
值得關注的是,《若干意見》對此亦有相應考量,比如,圍繞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和前沿科技領域,遴選全球頂尖的領銜科學家,給予持續穩定的科研經費支持;借鑑承擔國家關鍵領域核心技術攻關任務科研人員年薪制的經驗,探索對急需緊缺、業內認可、業績突出的極少數高層次人才實行年薪制,等等。
來源:科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