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查扣佔道商販300多斤豬肉後私分?當地通報
關於網友反映玉山城管對汪某軍佔道擺攤執法不當的情況通報
近日,玉山市民汪某軍因違法佔道擺攤和出店經營被執法部門依法進行處理一事在網絡上被不實傳播。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經調查取證,現將相關情況通報如下:
市民汪某軍長期在冰溪街道橫路街社區附近道路及安全通道佔道擺攤、售賣豬肉,影響道路秩序及羣眾生活,相關部門多次勸導,汪某軍不為所動。2021年9月14日、15日,玉山縣城管局、市監局等部門及冰溪街道又先後兩次上門宣傳,張貼告示,明確告知汪某軍本人佔道擺攤設點和出店經營屬違法行為。但汪某軍仍於9月16日、17日佔用公共通道擺攤設點、售賣豬肉,影響行人車輛通行,妨礙市容秩序管理。在城管、市監等部門執法人員反覆規勸無效後,縣城管執法人員依據《上饒市城市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和第七十三條“城市管理有關部門在查處本條例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六項違法行為過程中,可以對違法行為人的經營物品、工具實施扣押,並依法處理”的規定,向其開具《玉山縣城市管理局扣押物品決定書》,並現場對其使用的售賣工具及售賣物品進行依法暫扣。汪某軍本人拒絕在扣押物品決定書上簽字,在場聯合整治組的工作人員分別在《玉山縣城市管理局扣押物品清單》上簽字證明。因天氣炎熱,為防止豬肉變質貶值,經過磅稱重後,將310.8斤暫扣的豬肉送往玉山縣社會福利院食堂,供福利院內的“三無”老人食用,豬肉處置及摺合價款將通知汪某軍進行處理。
同時,玉山縣紀委、縣監委將介入核處,若涉及工作人員違規問題,將嚴肅追究,絕不姑息。
玉山縣城市管理局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