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會)以法治維護大數據時代個人信息安全——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分組審議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

  新華社北京10月16日電(記者任沁沁、白陽)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日前就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進行了分組審議。

  與會人員普遍認為,制定一部專門的個人信息保護法,強化大數據時代的個人信息保護,十分必要且重要。草案充分吸納了各方面意見,回應了廣大人民羣眾的期待,在法律適用範圍、處理敏感信息限制、“告知——同意”個人信息處理規則等方面亮點頗多。

  劉修文委員表示,現實生活中,隨意收集、非法獲取、過度使用、非法買賣個人信息,已嚴重侵擾人民生活安寧,危害人民羣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影響經濟生產秩序。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既立足我國國情,又借鑑了國際有益經驗,框架較為合理,內容較為完備。

  敏感個人信息一旦遭到泄露和濫用,將對當事人的權益造成較大損害。為此,草案設專節對處理敏感個人信息作出更嚴格的限制。王東明副委員長表示,法律還應進一步科學、全面界定敏感個人信息,如明確個人身份證複印件、法人登記信息、個人徵信信息是不是敏感信息。

  劉玉亭委員建議,進一步明確個人信息受到損害時的救濟途徑,比如實踐中個人信息權益受到侵害的時候向誰舉報、如何舉報,以增強法律的操作性。

  不少委員認為,應擴大個人信息保護的範圍,尤其是處罰造成嚴重後果的網絡暴力、人肉搜索等行為,並加強本法與相關法律的銜接。

  鄭功成委員説, 希望能夠通過處理一批典型的濫用或強迫收集個人信息、利用個人信息達到牟利及其他不良目的的案例,以案説法,引導人們的行為。

  尹中卿委員表示, 個人信息保護法的立法要與已經出台的網絡安全法等法律相配套,使數據保護的法律形成一個有機整體,以便更好地保護自然人的個人隱私,保障公民的個人信息權益,促進個人信息依法有序流動,促進個人信息依法有效利用。

  王超英委員説, 我國個人信息保護立法既要借鑑國際先進經驗,同時也要結合自己的國情,立足於我國經濟發展階段的現實,保證立法能夠有效落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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