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居民醫保參保財政補助標準人均新增30元
7月8日,國家醫保局會同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印發了《關於做好2022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在2022年合理提高籌資標準,鞏固提升待遇水平,推進標準化和信息化建設,促進制度規範統一,做好醫保支付管理,健全醫保公共管理服務,加強藥品耗材集中帶量採購和價格管理,強化基金監管和運行分析,切實兜住兜牢民生保障底線。
《通知》要求,各級財政進一步加大對居民醫保參保繳費的補助力度,2022年居民醫保參保財政補助標準人均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於610元;相應同步提高個人繳費標準30元,達到每人每年350元。人均籌資標準達到960元。繼續從居民醫保基金中劃出一定額度,用於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資金,個人無需另行繳費即可享受大病保險待遇,減輕高額醫療費用負擔。此外,《通知》還強調,要切實落實持居住證參保政策規定,放開參保户籍限制,對於持居住證參加當地居民醫保的,各級財政要按當地居民相同標準給予補助。
《通知》提出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餘”原則,對2022年居民醫保待遇保障提出工作要求。一是穩定住院待遇水平,政策範圍內醫療費用基金支付比例穩定在70%左右。二是完善門診保障措施,繼續做好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健全門診慢性病、特殊疾病(以下簡稱“門診慢特病”)保障,增強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對門診醫療費用的保障功能,合力減輕門診醫療費用負擔。三是合理提高居民醫保生育醫療費用待遇,做好參保人生育醫療費用保障。
此外,《通知》要求,要全方位、多層次推進藥品、醫用耗材集採工作,統籌協調開展國家組織和省際聯盟集採。2022年底國家和省級(或跨省聯盟)集採藥品品種數累計不少於350個,高值醫用耗材品種累計達到5個以上。做好集採結果落地實施和採購協議期滿接續工作,落實好醫保基金預付、支付標準協同、結餘留用等配套政策。
【來源:央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