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補助,再提高30元!

近日,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印發《關於做好2021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2021年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於580元;同步提高個人繳費標準40元,達到每人每年320元。

《通知》明確,中央財政按規定對地方實行分檔補助,對西部、中部地區分別按照80%、60%的比例進行補助,對東部地區各省分別按照一定比例進行補助。地方各級財政要按規定足額安排財政補助資金並及時撥付到位。進一步放開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户籍限制,對於持居住證參加當地居民醫保的,各級財政要按當地居民相同標準給予補助。

《通知》提出,進一步簡化、優化醫藥機構醫保定點工作,及時將符合條件的醫藥機構納入醫保定點範圍。着力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30個DRG(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試點城市和71個DIP(區域點數法總額預算和按病種分值)付費試點城市要推動實際付費。

來源|人民網 記者崔元苑

來源:人民網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430 字。

轉載請註明: 這項補助,再提高30元!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