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套材料1個窗口5個部門同步審批,投資項目前期審批流程優化了

紅星新聞記者從成都市發改委獲悉,日前,成都市6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優化再造投資項目前期審批流程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針對滿足《政府投資條例》規定的、採用審批制的成都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將優化再造項目審批流程。

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一套綜合性申報材料就能完成項目審批,企業能夠少跑路了。市發改委、市規自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務局、市應急管理局等相關部門分別就滿足“統一受理、同步評估、同步審批、統一反饋”要求的項目審批事項,制定或優化完善相應管理辦法。項目業主按照有關要求,就項目可行性研究、節能、用地預審、選址意見、環境影響評價、安全評價、水土保持評價等事項,可編報一套綜合性申報材料,報市政務服務中心綜合窗口統一受理。

在緊盯時效上,《實施辦法》給予了更靈活的規定。如有審批前需進行評估(評審)的,可在接件後同步開展評估和審批,也可先期開展評估(評審)工作。若部門間在辦理審批過程中,需以其他部門的審批意見作為前置條件的,可同步先期開展相關工作,待其他部門出具正式意見後再出具本部門批文。

為滿足項目業主的多樣化選擇,對可行性研究、節能、用地預審、選址意見、環境影響評價、安全評價、水土保持評價等事項,也可採取成熟一個,報送一個的方式,申請辦理項目相關審批手續。

作為直接服務項目業主的窗口,《實施辦法》要求市政務服務中心綜合窗口對項目業主報送的材料首先進行要件符合性審查,如材料不符合相關要求,應一次性告知項目業主補齊資料。如材料要件齊備,正式出具《項目立項審批受理通知單》,作為項目審批進度查詢、審批文件領取等的有效憑證。

此外,《實施辦法》明確,項目業主應及時提供真實、準確的項目資料,如隱匿、虛報、瞞報有關情況和數據資料的,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罰。

紅星新聞記者 鍾茜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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