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首提出五大立法工作 “起底”行為將列刑事罪行

中新社香港2月4日電 (記者 曾平)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4日出席立法會行政長官問答會作開場發言時,集中回應了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已有一定共識的立法建議,提出五項新的立法工作,包括立法訂明公職人員宣誓要求、立法打擊“起底”並會將有關行為定為刑事罪行等。

林鄭月娥表示,特區政府將立法訂明公職人員宣誓要求。指定的公職人員須依法宣誓擁護香港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這符合“一國兩制”的憲制秩序,體現“愛國愛港者治港”的天經地義。經研究後,特區政府認為區議員理應屬於須依法宣誓的公職人員,因此會在今次修訂法例中,落實區議員須宣誓的要求和相關安排。

她指出,有關法例草擬工作已進入最後階段,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會在農曆新年後提交草案讓立法會審議。

在過去兩年,香港經歷社會動盪和新冠肺炎疫情,社交媒體充斥着“起底”、發表仇恨及歧視性言論或發佈假新聞等問題。就此,林鄭月娥表示,這些現象不是香港獨有,特區政府將立法打擊各類侵犯個人私隱和散播仇恨及歧視性言論、虛假信息等行為,並會研究其他國家和地方的經驗和處理方法,從執法和修例兩方面先處理較為迫切的“起底”行為。

她指出,特區政府正與私隱公署積極推進修訂《私隱條例》的工作,包括將“起底”有關的行為定為刑事罪行、賦予私隱專員法定權力要求社交平台或網站移除涉及“起底”的內容,以及賦予專員刑事調查及提出檢控的權力等,目標是爭取在本立法年度內完成修例的草擬工作並提交草案予立法會審議。

香港人口急速老化,醫護需求與日俱增,公營醫療系統內的醫生人手不足。林鄭月娥表示,香港將立法引入非本地培訓醫生。經行政會議同意,這些非本地培訓醫生必須是香港永久性居民;必須是受認可非本地醫學院的畢業生,並已在當地獲取醫生註冊資格或專科醫生資格;所有獲批者均須在公營醫療系統工作一段較長時間,不可私人執業。

林鄭月娥提出的另外兩項立法工作還包括立法制定“劏房(分間樓宇單位)”租務管制、立法加強舊式樓宇消防安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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