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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泄露是不少人都碰到過的煩惱。那麼徵信會不會存在泄露我們個人信息的情況呢?不久前,央行公佈了《徵信業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對信用信息的採集、保存、使用等都作出了明確、細緻的規定。
徵求意見稿規定,徵信機構採集個人信用信息應當經信息主體本人同意,並明確告知信息主體採集信用信息的目的、信息來源和信息範圍,以及不同意採集信息可能產生的不利後果等事項。信息必須按照與信息主體約定的用途使用,超出約定用途的,應當另行取得同意。信用信息應當用於合法、正當的目的,不得濫用。
未來,央行還將推出《個人金融信息保護暫行辦法》,以更大的力度來規範個人信息在金融領域裏的依法合規使用。國家發展改革委也表示,我國將嚴格信用信息查詢使用權限和程序,嚴肅查處泄露、篡改、毀損、竊取信用信息或利用信用信息謀私行為,嚴厲打擊非法收集、買賣信用信息的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