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限速、戴頭盔後,電動車又有2個新規實施,電動車主:我太難了

如今,我國老百姓的生活質量越來越好,在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和20年前有了天壤之別,而作為“衣食住行”非常重要的出行方面,更是有了肉眼可見的變化,以前的道路上基本上都是自行車,現在無論是城市還是農村地區,自行車早已被其他交通工具所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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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替代了自行車主要就是私家車和電動車,私家車作為速度快、舒適度高的交通工具,自打老百姓富裕之後,已經成為首選的交通工具,如今保有量已經達到了2.7億輛左右,不過,私家車無論是從價格、使用成本還是駕駛的門檻,都不能完全滿足我國14億人的需求,所以即使私家車現在普及速度非常快,電動車仍然佔有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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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保守統計,我國目前的電動車保有量大概為3.5億輛,只不過,相比汽車分佈主要在城市不同,電動車的分佈更加均勻,無論是在城市還是農村,它的普及率都非常高,為各個地方的中低收入老百姓所服務。

電動車作為速度比較低,容易操控的交通工具,雖然發生事故的概率並不高,但是由於保有量的龐大,所以經常能夠看到有關和電動車相關的事故,尤其是近幾年電動車和汽車雙雙達到保有量最高點,道路上的安全隱患越來越大,交管部門也加大了對於電動車的治理,來降低事故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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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普通車主最熟悉的莫過於電動自行車的限速以及佩戴頭盔,電動車在2019年實施的《GB17761-2018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中被明確限速,最高時速不能超過25公里/小時,而關於佩戴頭盔是2020年公安部4月提出的“一盔一帶”行動正式被實施,如今,電動車再限速之後,又有2個實用功能受到限制,車主:騎個車太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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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是關於電動車擋風被的禁止使用,對於擋風被治理,其實最早是在2019年上海就率先提出禁止,對使用擋風被的電動車主罰款50元,而之後多地也都跟進呼籲不主張使用,不過效果甚微,3月19日,駐馬店開啓了電動車治理行動,當天就查到了一百多輛電動車在違規使用擋風被,對於這樣的情況,交警在不影響行駛安全的車身噴上“限期拆除”字樣,從4月1日起,正式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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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是關於加裝車篷、遮陽傘等行為,其實這樣的情況還是比較常見,主要是因為電動車的舒適性非常差,加裝可以起到防雨、防曬的目的,尤其是家長接送孩子經常會使用,但是這樣的行為已經被拉入“黑名單”,不少地方都規定,加裝這樣的不允許掛牌,道路上遇到加裝會直接進行拆除,所以,這樣的實用功能被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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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解完受到限制的2個功能,小行家覺得這2個還是比較實用,尤其是擋風被,如果説遮雨棚還可以用雨衣來替代,而擋風被真的很難用其他物品來替代,實用性比較高,那麼為什麼這樣的實用功能要被約束實用,其實和戴頭盔、限速是一個道理,就是為了安全,車輛速度過快會導致事故發生,而安裝擋風被和車篷的行為,同樣會加大行駛發生事故的概率,所以它們的初衷完全一致。

當然,肯定有不少車主覺得這些電動車使用功能受到限制,車主感覺到騎車越來越難,小行家認為,騎車越難反而是意味着上路越規範,在規範化的出行環境下,才有更安全的保障,如果電動車可以毫無要求的騎行,那麼事故率永遠得不到改善。

那麼,對於這兩個功能受限,你覺得應該嗎?歡迎大家評論交流,關注電動車小行家,每天分享電動車相關資訊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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