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綜合報道 記者 趙友平】18歲男青年陳俊輝夥同其它兩人向香港葵涌警署投擲汽油彈導致車閘起火,今天(28日)陳俊輝被判入獄3年10個月。
據香港《頭條日報》、“東網”等港媒報道,陳俊輝今年1月夥同兩名男子向葵涌警署停車場的閘門投擲汽油彈,企圖燒燬警署內的警車,並聲稱因為“貪玩”在住所存有11支汽油彈和原材料等。陳俊輝案發後數天被警方拘捕。他此前承認一項“縱火罪”及一項“持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
法官判刑時表示,縱火為嚴重及危險的行為,汽油彈曾使用助燃劑,無法控制火勢,其不穩定性便是它危險之處,幸好事件中無人受傷。此外,被告攻擊的不只是警署, 更是對社會秩序及法治的攻擊。今年香港屢次發生財物損毀、無差別投擲汽油彈等的情況,被告延續此類暴力行為,藉汽油彈以達到目的為案中加重刑罰的因素。
法官還表示,本案是有計劃及預謀犯案,被告不但在外租了一個處所,還購買材料及上網學習製造汽油彈,犯案前換衣服,以一身全黑打扮避免追捕。
法官還引述被告的精神科報告稱,儘管被告患上過度活躍症,容易受媒體、社會氛圍影響而渴望得到同輩認同,但沒有證據顯示他的症狀和他犯案有關。最終法官判處他入獄3年1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