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法務部長官談假釋李在鎔:不屬於特殊待遇

【環球網報道】韓國法務部於9日批准假釋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此事在韓國引發有關特殊待遇的質疑。韓聯社10日消息,該部門長官樸範界當天就此作出回應,稱一切按照假釋條件和有關程序進行,李在鎔也不例外。

韓國法務部長官談假釋李在鎔:不屬於特殊待遇

報道稱,韓國法務部9日表決通過在本月光復節(8月15日)前假釋李在鎔的議案。隨後,該國勞動界和公民團體對該部門進行強烈譴責,認為其降低假釋標準為李在鎔提供特殊待遇。

韓國法務部長官談假釋李在鎔:不屬於特殊待遇

對此,韓國法務部長官樸範界表示,假釋預審對象的標準早已被降低,服滿50%的刑期便為預審對象,李在鎔的情況並不屬於特殊待遇。

報道提到,樸範界還表示,李在鎔獲准假釋與解除限制就業措施是兩碼事。在綜合考慮全球經濟、國家信用風險等各項條件後,韓國法務部決定假釋李在鎔,但從未考慮免除其就業限制處罰。

李在鎔現年53歲,2012年12月出任三星電子副會長,2016年捲入時任韓國總統朴槿惠親信干政案,2017年遭逮捕。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同年一審,判處他5年監禁。2018年,首爾高等法院二審認為李在鎔迫於朴槿惠等人的壓力“被動行賄”,改判監禁兩年半,緩刑四年。李在鎔坐牢11個月後出獄。2019年8月,韓國大法院(相當於最高法院)在終審中撤銷二審判決,發回首爾高等法院重審。首爾高等法院今年1月重新判決,判處他兩年半監禁。李在鎔第二次入獄。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543 字。

轉載請註明: 韓國法務部長官談假釋李在鎔:不屬於特殊待遇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