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陝西省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發佈警情通報:1月2日,我局接羣眾舉報:一網民在某微信羣內發表不當言論。經查,2021年11月6日,秦某(男,33歲)在“户縣饃店”微信羣內討論上漲饅頭價格一事,因他人不同意漲價,為發泄不滿情緒,使用侮辱性語言發表不當言論。2022年1月2日,孫某(男,30歲)將近2個月前的該段聊天記錄錄屏轉發至多個微信羣內,有意誤導輿論,擾亂社會公共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我局依法對秦某、孫某分別處行政拘留七日。
轉自:鄠邑公安
來源:大眾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