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申領條件,他卻因為這個原因錯失了1000元留杭紅包
老家在湖北的劉先生在杭州做保安
今年春節準備留杭過年
大家都知道今年杭州出台政策鼓勵留杭過年
給春節留杭過年的外來務工人員每人發放1000元補貼
可是劉先生卻説他並沒有享受到這份福利
劉先生是湖北黃岡人,在杭州淺水灣城市花園做保安,今年春節,他準備留在杭州過年。今年1月18號,杭州出台政策,外來務工人員留杭過年的,可以申領1000元的“在杭大紅包”。劉先生認為自己符合條件,就向公司提出了申領紅包的要求。
劉先生
我向公司申請了好多次,每天都申請,都是沒有着落(記者:那這筆錢你後來有沒有拿到?)沒有拿到。
記者瞭解到,在杭大紅包是由用工單位通過“親清在線”平台進行申報的,審核通過後直接放款至員工個人賬户,從2月1號開始至2月9號結束。可劉先生卻説,他所在的物業公司一直沒有幫他去申報,導致他直接錯過了這份福利。
劉先生
物業説跟我解除合同了,不管這個事情了。(記者:是什麼時候跟你解除合同的?)1月13號。
原來,在今年1月13號,小區物業將安保業務外包給了一家安徽公司,劉先生和其他保安一起和物業公司解除合同,轉而和安徽公司建立了勞動關係,不過工作崗位和內容都沒變化。
劉先生
後面這家公司我也找過了,他們説申報不了,他們是外地公司,沒有在杭州註冊,申請不到這個待遇,導致到現在這個錢也沒有着落。
隨後,記者找到了劉先生之前所在的物業公司核實此事。
杭州近湖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張主任應該有申請,申請了兩次,但兩次都被退回來了,不符合條件。(記者:當時是以哪家公司的名義去申請的?)當時是以安徽公司的名義去申請的。
記者瞭解到,在杭州大紅包的申領條件主要有兩條,一是員工有2020年12月在杭社保記錄,二是員工所在單位,屬於杭州本地。而劉先生情況則是,他擁有2020年12月的在杭社保記錄,但在1月發生了單位更變,現在所屬的單位不屬於杭州本地,如此情形到底符不符合申領紅包的條件呢?記者諮詢了“親清在線”平台。
“親清在線”平台客服
現在肯定是沒辦法再申報了,如果之前去申報的話,能查到社保確實是在杭州交的,也是可以審核通過的。(記者:確實是符合條件的)對的。
平台明確,劉先生的情況其實是符合申領紅包的條件的,當時應該通過繳納在杭社保的單位,也就是原先的物業公司提交申請。
杭州近湖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張主任(記者:當時為什麼不以第一家公司,近湖的名義去申請?)近湖在1月份已經與他解除勞動關係了,比如説我們去申請了,也是由下一家單位來約束他,萬一他出杭了上徵信了,那我們沒法以近湖的名義來約束他了。
物業的意思是,他們沒有義務給一個已經離職的員工做誠信擔保。對此記者也諮詢了杭州市發改委。發改委表示,像劉先生這樣的情況,確實符合申領條件,但前提是前單位同意幫助其提交申請,這裏遵循自願原則,並沒有強制要求。近湖物業不肯為劉先生承擔風險,如今申領時間已經過期,沒辦法再補發了。對於這樣的結果,劉先生表示,心裏很不是滋味,但目前也只能無奈接受。
來源:小強熱線浙江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