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開車撞死闖紅燈的人該怎麼辦,機動車要負責嗎?

由 敖學農 發佈於 綜合

國內汽車保有量的極速增加,給道路交通造成了很大的壓力。可以發現,如今即便是二三線城市,一旦到了高峯期,也會出現擁堵的情況。當然,擁堵的唯一原因絕對不僅僅是汽車增多那麼簡單,更多的時候是一些人不遵守交通規則。非機動車走機動車道,強行加塞,行人橫穿馬路甚至闖紅燈的情況,不説處處能見,但至少每天都在發生。而這些人的陋習也極其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從而堵車。那如果開車撞死了闖紅燈的人,機動車要負責嗎?或者説被判刑?

開車的都知道在交通規則裏面有一個禮讓行人的規定,而且近兩年管控十分嚴格,一旦被舉報或者被電子眼拍下沒禮讓行人,將會面臨罰款甚至扣分的處罰。反過來説,行人闖紅燈本來也違反了交通法規。相反,如果車主在不注意或者盲區的情況下,是屬於正常行駛的,那事故的主要責任人就應該是行人。但發生這樣的事故是否是這樣劃分責任的呢?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即禮讓行人,也就是説,在明知或者看到人行橫道有人時,應當減速甚至停車讓行。但若真因此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的,一般是由保險公司賠付,超過限額範圍內的將按照事故責任劃分。

若車主是次要責任,行人承擔主要責任,甚至同等責任的時候,車主都不需要負刑事責任,只需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即可。但如果車主負主要責任,就構成了交通肇事罪,一般會面臨三年級以下的牢獄之災,或者拘役,同時,還要承擔經濟賠償。(一般酒後駕車或者存在其他違法,或者在明知有行人的時候不採取制動措施的)

在很多人看來,車主正常行駛,撞了違規的行人自己還擔責,有些説不過。但反過來想一想,別人造成的人身傷害,而你只是經濟損失,還是保險公司賠付的那種,怎麼來説,最終受傷的都是行人。所以,有些碰瓷的就要注意了,萬一哪天運氣不好,就被撞死或者撞殘了,除了能拿點錢,人也就廢了!

當然,開車的也應該注意,在通過路口或者紅綠燈時,一定要注意減速行駛,鬼探頭這種事故也不少。畢竟,發生一次這樣的事故,內心再強大都會有些陰影的。其次,就是在撞人後,千萬不能因為怕擔責而選擇逃避,那就是肇事逃逸了,這就構成犯罪了。如果因為你的逃逸導致被撞的因搶救不及時而死亡,罪過就大了。

所以,在這種事上,但凡有一方能夠注意,也能將傷害降到最低!出門在外,安全第一才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