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在中日戰爭的年代,世道不太平,百姓的生活也是異常艱辛。而在那個時候也有一些有錢人,比如説地主,或者是家裏有一些金銀條塊什麼的村民。都會選擇把自己的財富深埋於地下,自己做個標記,這是為了防止被日本人搶走。這個方法可以等到戰爭過後,風平浪靜之時,他們再去把財富挖出來。可是沒想到這個看似周到的做法,卻引發了後來的一場官司。
地下的財富
而我們故事的主人公名叫胡景唐,他是一個妥妥的有錢的地主,在那個時候他們有諸多產業,包括茶葉、金銀等等。在那個時候他們家的財力可是數一數二,富甲一方的。
但是抗日戰爭爆發之後,他們那個地方遭了殃,有一部分地區被日本人攻佔侵略。日本人進城之後是看到門兒就進,破門而入,搜刮錢財。而胡景唐肯定也不願意就這樣輕易的把財寶拱手讓人,所以他便心生一計,把大量的錢才買到了宅基地下。不過他所買到地下的財寶數量是我們無法想象的。
財寶安置好之後,他們一家就離開了這個城市,留下了一個管家看着祖宅。
財寶重見天日
戰火終於熄滅,我國迴歸了太平,在新中國建立之後,胡景唐他家的老院子被政府收走,現在已經成為醫院了。過了一段時間,胡家人又回到了他們的故土,又從地裏面挖出了幾罐財寶,但是他們沒有忘本,給國家捐了好多財物,讓國家用來支援建設,要説當時我國百廢待興,他們這樣做可以説是很仁義了。
不過財寶一次兩次還挖不完,後來有又多挖了幾次,可是沒想到40年之後,有人在他們的原址上挖出了很多財寶,但是當時沒有人管控,很快就被人們搶完了。
官司
其中還有很多的財寶被當地的文館收藏了,胡家人這肯定不願意,當時胡景堂最小的女兒已經80多歲了,她帶着她的子女們去問負責人討個説法,但是專家認為過去胡家的老宅已經變成了歷史,現在已經被政府公有,地底下的財務也已經算是無主的了,所以肯定要被國家收為公有。
但是胡家人不服,提起了上訴,但是法院依然判定這些錢並不屬於胡家人,因為他們拿不出確鑿的證據來,所以文管沒有義務把這些錢還給他們。但是胡家人沒有放棄,再次提起訴訟,直到六年後,他們才得到想要的解釋。
而這一切都歸功於他們之前仁義的行為,就是捐了一些寶物給國家支援建設,也就是這個行為證明了這些財物的確屬於胡家人所有。
法律總會還人們一個公道,不過小編在這裏的確是想稱讚一下他們之前的無私行為,正是因為他們當年沒有計較那麼多的得失,給國家捐了一些財物,這才幫助他們未來索要家產提供了證據,可以説是好人有好報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