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已從今年1月開始實施

  新華社北京2月22日電(記者姜琳、申鋮)財政部副部長餘蔚平22日在國新辦新聞發佈會上表示,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資金在全國範圍內互濟餘缺,有利於發揮基金的規模效應,增強支撐能力。這項工作已於今年1月1日正式實施。

  據餘蔚平介紹,目前,財政部正在抓緊研究制定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相關配套文件,測算資金調撥規模,合理調劑地區間基金餘缺,加強對地方實施工作的跟蹤指導,及時調整完善政策舉措。

  在同日召開的人社部新聞發佈會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養老保險司副司長亓濤説:“全國統籌制度實施後,將在全國範圍內對地區間養老保險基金當期餘缺進行調劑,用於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髮放,這就在制度上解決了基金的結構性矛盾問題,困難地區的養老金髮放更有保障。”

  據亓濤介紹,至2020年底,各省份實現了基金省級統收統支,解決了省內地區間基金負擔不均衡的問題。但是,由於我國區域間發展不平衡,經濟發展水平、人口年齡結構等存在差異,各省之間養老保險基金結構性矛盾日益突出。一些省份基金結餘比較多,但一些人口老齡化程度比較重的省份,養老保險基金的支出壓力比較大。在這種情況下,需要儘快實現全國統籌,在全國範圍內調劑使用基金。

  “全國統籌制度實施以後,將建立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支出責任分擔機制,中央財政對養老保險的補助力度不會減小,地方政府的支出責任將更加明確,各級政府的責任都將進一步壓實。”亓濤説,通過加強對養老保險政策、基金管理、經辦服務、信息系統等方面的統一管理,將有利於進一步提升保障能力,更好地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髮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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