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審批要求不同,企業工期受影響,東湖高新區:做好內部協調和文件清理工作

長江日報8月20日訊 20日晚8時30分,由武漢市治庸問責辦主辦、武漢廣播電視台承辦的全媒體監督類欄目《電視問政:每週面對面》播出問題短片《部門意見存分歧企業辦事犯了難》。

去年,楊先生所在企業承接了湯遜湖流域綜合治理一期工程,對東湖高新區內9個排口進行污水截流。今年7月15日,企業為最後一個排口申請《佔用挖掘城市道路許可證》,被告知需要提交一份管線報備資料。

但是,在7月份之前,企業申請《佔用挖掘城市道路許可證》時,都未被要求提供管線報備資料。

同樣遭遇的還有趙先生。今年6月,他所在企業承接了東湖高新區教育中路中壓燃氣管道工程。7月,在辦理施工佔道手續時,被告知需要提交一份規劃意見,而此前辦理時並沒有這樣的要求。

根據東湖高新區政數局要求,這些材料需要區規劃局出具,但區規劃局卻表示,不需要這些材料。

區規劃局表示,2018年2月,區管委會印發了《關於進一步簡化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審批實施辦法》,其中工程建設施工只需要提供整個工程規劃紅線圖;用氣的接入需要的是燃氣主管單位出具的意見,這些資料兩家企業已經具備。

但是,《關於進一步簡化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審批實施辦法》已經過期失效。

由於兩個部門遲遲未就審批內容達成一致,企業的工期日益緊迫,8月初,區政數局分別對兩項工程進行了容缺審批,項目終於可以開工了,但兩家企業的工期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響。

問政現場,東湖高新區管委會副主任宋治平表示,兩個部門均有責任。區政數局工作人員要區規劃局提供前置材料,這份材料,目前到底還需不需要,區政數局應該提前和區規劃局協調好,而不是把事情推給企業,讓企業去碰壁。

東湖高新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劉潔表示,2018年出台的文件,早已過期,相關部門應該及時上報,以研究文件續期、更改、作廢等問題。政府文件清理工作,不是想起來就做一做,而是要時刻牢記。(長江日報記者楊榮峯)

【編輯:張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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