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 張潔)8月2日,新京報記者獲悉,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近日通報首批適用新《證券法》財務造假案件處罰情況,其中,宜華生活多年連續實施重大財務造假,擬對該案違法主體合計罰款3980萬元,對宜華生活處以600萬元罰款。該案已進入告知程序,是目前擬對上市公司信披違法罰款額最高的案件。
證監會告知書認定,在2016年至2019年4年間,宜華生活通過虛構銷售業務、虛增銷售額等方式虛增利潤27億餘元;通過偽造銀行單據、不記賬或虛假記賬等方式虛增銀行資金86億餘元;未按規定披露與關聯方資金往來320億餘元。證監會擬對該案違法主體合計罰款3980萬元,對宜華生活處以600萬元罰款,對實際控制人兼董事長罰款930萬元並採取終身市場禁入,對主要責任人員處以250萬至450萬元不等的罰款並採取最高10年證券市場禁入。
宜華生活多年連續實施重大財務造假,2016年至2019年4年間虛增利潤分別佔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88.24%、98.67%、192.78%和99.37%(按利潤總額絕對值計算)。該案已進入告知程序,系目前擬對上市公司信披違法罰款額最高的案件。
證監會表示,對於證據充分、違法事實清楚的案件將從嚴重處一抓到底。下一步,將全面落實“零容忍”,嚴厲查處財務造假等惡性違法行為等。
新京報記者 張潔
編輯 王琳 校對 盧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