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4日,墮胎權支持者在美國首都華盛頓的聯邦最高法院外抗議。圖/新華社
據美國《新聞週刊》7月3日報道,俄亥俄州一名因遭強姦懷孕的10歲女孩要求流產遭拒,因此不得不長途跋涉至印第安納州接受手術,引發美國社會震動。
北卡羅來納州民主黨籍總檢察長喬什·斯坦,在推特上發文痛斥,稱“墮胎禁令‘瘋狂’,她只有10歲!”還有許多網友表示,這樣的新聞“可怕到震驚”,“一個逼迫受害者生孩子的社會真令人噁心”。
總統選舉結果能決定墮胎權延續與否
事情發生的背景,不得不提上月美國最高法院做出推翻1973年“羅訴韋德案”的裁決。最高法院認定,聯邦憲法沒有涉及保護墮胎權益的內容,有關墮胎的法律和規定應由美國各州,而不是聯邦憲法來決定。
對此,許多國家的領導人、宗教團體、國際機構和人權團體等,紛紛發出批評聲音,認為該項裁決剝奪了美國女性的自由和選擇權,屬於社會倒退。
從法律角度看,美國各州對墮胎的限制各不相同。墮胎是美國社會、文化和政治中一個極具爭議性的議題,自1976年共和黨普遍尋求,根據孕婦的懷孕階段限制其墮胎,甚至將墮胎定為犯罪;民主黨則普遍認為,有必要捍衞墮胎權,並讓國民更容易避孕。
1992年在“計劃生育組織訴凱西”一案中,最高法院以5:4的投票表決結果,拒絕推翻保護女性墮胎的權利。這一案例清楚表明,總統選舉的結果,能夠決定任命什麼價值觀和意識形態的人擔任大法官,也就能夠決定墮胎的權利是否將繼續受到保護。
▲紀錄片《推翻羅訴韋德案》(2018)劇照。
加劇州政府與聯邦政府的衝突
在現有美國政治過程中,總統拜登無權干預聯邦最高法院法官裁決。而推翻“羅訴韋德案”這一裁決,對民主黨長期堅持的執政哲學構成挑戰。
儘管對墮胎權問題的完整理解,還需要從法學角度縝密展開,但如果認為這只是一個法律問題,則未免過於狹隘。事實是,墮胎權的重置會造成長期而複雜的後果。
首當其衝的是,美國的憲法權威受到打擊,其裁決涉嫌侵犯人權。推翻在聯邦層面確立墮胎權的判例“羅訴韋德案”,意味着女性墮胎權將不再受美國憲法保護。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米歇爾·巴切萊特在一份聲明中稱,獲得安全、合法和有效的墮胎權深深植根於國際人權法中,但美國最高法院的這一決定剝奪了美國數百萬女性的自主權,尤其是那些低收入和少數族裔的女性,導致她們的基本權利受到損害,墮胎立法方面放寬限制是國際趨勢,遺憾的是美國正偏離這一進步趨勢。
這種明顯違背美國憲法的裁決,削弱了憲法權威精神。如果執行裁決,則不可避免要面對“保障人權”這一剛性原則的挑戰。
與此同時,這項裁決將進一步激化州與聯邦的矛盾。
美國作為聯邦制國家,各州擁有美國憲法賦予的高度自治權。在司法層面,聯邦最高法院投票通過的法案具有權威性。但是,這一法案顯然會面臨巨大的執行阻力,可能部分共和黨主政的紅州會支持這一法案,但眾多民主黨主政的藍州民眾則會對最高法院產生信任危機。
相應地,各州法院可能會提請對聯邦法院實施“違憲審查”,以制衡聯邦法院的裁決。由於不同州在執行最高法院裁決上的立場不一,這會引發受孕女子不得不跨州進行墮胎,由此引發的關於人權、倫理和政府責任的衝突和爭議,也會加劇州政府與聯邦政府的衝突。
▲6月24日,墮胎權支持者在美國紐約街頭抗議。圖/新華社
司法機構淪為黨派博弈的工具
按照美國政治慣例,總統很少從反對黨中提名聯邦法官候選人。上一任總統特朗普在執政末期直接參與到法院的人事佈局中,這一裁決的出台儘管在預料之中,但由於突破了遵循先例的原則,依舊產生了極為明顯的政治和社會後果。
在隨後的較量中,總統、國會司法委員會、副檢察長、州議會、利益集團、共和黨擁躉等勢力,會進入新一輪的複雜博弈。在11月份中期選舉即將臨近之際,這一裁決可能引爆新的政治極化。
美國所謂的“憲政民主下的司法權”,最高法院大法官也僅從黨派以及選舉利益出發,將美國民眾視為“圭臬”的人權放倒,但對相應的後果卻置之不理。這正是美國政治泡沫的基本邏輯,即政策在放任危機與契合政治需要的監管中不斷地循環往復,這本質上是美國民主制度的挫敗。
值得注意的是,這項裁決引發全美多地爆發大規模抗議示威活動,支持者和反對者進行了激烈對峙,至少20人在紐約市大規模遊行示威活動中被拘留,蒙彼利埃的州議會大廈被抗議者闖入破壞。由於在生育問題上長期存在認知差異,美國不同族羣和信仰羣體間的矛盾也有激化的趨勢。
在這裏,我們能看到美國複雜的黨派競爭中,所謂中立的司法機構,並非如美國宣傳的那樣“完美”,現實中或淪為政黨政治競爭和黨派博弈的工具。
美國選舉週期短而頻繁,出於選舉利益,美國政客一手製造危機和社會分裂,利用美國政治制度“漏洞”設置“楔子”,公然違背美國憲法精神的裁決帶來的是美國政治內卷、黨派危機和社會危機。
撰稿/王英良(復旦大學美國研究中心國際關係博士生)
編輯/徐秋穎
校對/劉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