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屢禁不止?行人過馬路闖紅燈問題調查

編者按

行人闖紅燈、快遞外賣電動車橫衝直撞、車輛斑馬線不禮讓行人、佔用應急車道、“路怒症”……這些都是交通不文明行為,有礙交通安全,近年來因此發生的交通事故也是不勝枚舉。

交通安全,涉及每一個人的切身利益。12月2日是“全國交通安全日”。在第十個“全國交通安全日”即將來臨之際,為進一步提升廣大羣眾的交通安全意識、法治意識,《法治日報》記者深入一線採訪交通不文明行為,探尋解決之道,並從今天起在“法治經緯”版推出系列報道,敬請關注。

● 一個路口50分鐘內有51位行人闖紅燈。一名年輕人闖紅燈,一路還在低頭看手機,直言沒太注意紅綠燈;一位老人闖紅燈,原因是剛好錯過綠燈又不想等紅燈。4名中學生結伴闖紅燈,聲稱這個路口車輛速度不快,自己會注意避讓,感覺不會有危險

● 一些人闖紅燈是受了周圍闖紅燈人的影響。本來有些人在路口耐心等紅燈,一看到有人闖了紅燈,便緊跟而上。甚至有一人闖紅燈帶動一羣人跟着闖的現象

● 很多人並未意識到闖紅燈行為背後隱藏的危險,以及對其他交通參與者可能造成的嚴重危害;同時,法律的懲戒作用沒有得到有效發揮,讓很多人有恃無恐

● 完善相關法律規範,增加違法成本,包括加大經濟處罰力度,將闖紅燈屢次不改者納入個人徵信系統等,讓違法者真正感覺到痛,才能起到法律的震懾作用,進而有效治理行人闖紅燈現象

□ 本報見習記者 張守坤 孫天驕

□ 本報記者 陳 磊

11月16日下午5時許,天津市河東區成林道與靖江路輔路交會處十字路口,一位家長牽着四五歲大的孩子,無視對面紅燈的警示,躲閃着車流走了過來。“這次趕時間,下次一定注意,給孩子做個好榜樣。”面對《法治日報》記者“為何要闖紅燈”的提問,這位家長有些不好意思地擺擺手説道。

這是當天50分鐘時間裏,該路口闖紅燈的51位行人中的兩位。其間,還有不少騎自行車、電動自行車的闖紅燈者。

行人闖紅燈是個老生常談的話題。近年來,不少地方採取了一系列新舉措來整治行人闖紅燈行為,包括對違法者進行人臉識別、大屏幕曝光等,取得了一定效果,人們的規則意識、安全意識、文明意識也在逐步形成,但還未能完全根治這一違法行為。

如何解決行人闖紅燈問題?近日,記者進行了調查採訪。

闖紅燈很常見

沒意識到危險

上述十字路口,旁邊就是成林道地鐵站D出口,附近有天津市第一〇二中學、天津市第七中學以及幾個住宅區,平日裏不管是上下班時間還是非通勤時間,人車流量都較大。

50分鐘51位闖紅燈的行人中,既有行色匆匆的年輕人,也有步履蹣跚的老人,既有家長帶着孩子,也有穿着校服的中學生。

一名年輕人闖紅燈,一路還在低頭看手機,記者攔住他詢問時,他直言沒有太注意紅綠燈變化。一位老人闖紅燈,原因是他到路口時剛好錯過綠燈,又覺得等個紅燈時間太長了。4名中學生結伴闖紅燈,他們告訴記者,這個路口車輛速度不快,自己會注意避讓,感覺不會有危險。

記者走訪發現,在很多路口,行人闖紅燈已經成為常態。

11月26日上午10時許,記者來到位於北京市朝陽區將台路、花家地街與京密路交會處的一個十字路口,在30分鐘內發現有16名行人闖紅燈。一位女士闖了紅燈之後,面對記者採訪時有些羞愧地解釋道:“不知為何,這個路口的行人紅綠燈,與對面另一條路的紅綠燈亮起時間不一樣,每次都要等半天,但變綠後十幾秒就會滅,所以我就提前走過去了。”

哪怕是晚上,視線變差、車速可能提升的情況下,仍有不少人闖紅燈。11月16日晚10時,記者來到位於天津市河東區靖江路地鐵站A口附近的一個十字路口,在40分鐘時間裏,74位行人有34人闖了紅燈。一位闖紅燈者認為:“晚上車少,剛剛人行橫道沒一輛車通過,自己站那等感覺‘挺憨’。”

記者還發現,一些人闖紅燈是受了周圍闖紅燈人的影響。本來有些人在路口耐心等紅燈,一看到有人闖了紅燈,便緊跟而上。甚至還會出現一人闖紅燈帶動一羣人跟着闖的現象。

當然,除主觀因素外,也有人表示闖紅燈是“被迫而為”。

安徽省淮北市居民王先生告訴記者,他家附近路口人行橫道的紅綠燈,由於隔得很遠且中間有高架橋橋墩,因此經常被路過的車輛或橋墩擋到,有時候稍不注意就會走錯、闖了紅燈。

天津市河北區居民李先生説,他所在的公司附近有幾處紅綠燈,只要一變綠就一直不停在閃,不知道是綠燈剛開始還是快要結束。有時候走到路中間綠燈突然變紅,再加上路中間沒有隔離等待區,一遇到這種情況他就只能加速闖紅燈通過。

違法處罰太輕

難以發揮作用

實際上,近年來因行人闖紅燈引發的交通事故乃至亡人事故屢見不鮮。近日,浙江温嶺72歲的肖阿婆騎自行車闖紅燈被大貨車撞飛身亡。前不久,江西萍鄉兩位老人闖紅燈過馬路,超速行駛的摩托車緊急剎車避讓時摔倒,駕駛員當場死亡。

面對一個個血的教訓,為何有些人仍無動於衷?

在天津市公安交管局秩序支隊副支隊長邢毅看來,很多人並未意識到闖紅燈行為背後隱藏的危險,以及對其他交通參與者可能造成的嚴重危害,沒有對遵守交通信號燈引起足夠重視,認為頂多給自己帶來少量的經濟損失——違法處罰。

北京市正大律師事務所律師胡穆之介紹,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汽車闖紅燈會被罰款扣分,而行人闖紅燈僅罰款5元至50元或口頭批評教育,況且實踐中行人因闖紅燈被處罰的很少,法律的懲戒作用沒有得到有效發揮,讓很多人有恃無恐。

來自江蘇泰州的王先生今年初曾做過一個月的交通協管員,他告訴記者,自己在執勤時每天都會遇到行人闖紅燈的行為,基本上就是批評教育,很少見到罰款的,即便罰款,也就是20元,很多違法當事人對此基本持無所謂的態度。

山東省濟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交通處民警董斌説,除極個別外,絕大多數人是知道闖紅燈違反交通規則的,明知而為之,表明現行法律對闖紅燈的規定及處罰措施對行人而言收效甚微,難以達到理想效果。

在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北京市律師協會交通與運輸法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魏鎮勝看來,行人闖紅燈多發的背後深層次原因,是大眾對道路安全認知以及安全教育存在偏差。一些人認為在馬路上行人有絕對優先權,對行人闖紅燈危害的警示教育不夠,讓人覺得闖個紅燈“沒什麼大不了的”。

各地積極治理

形勢有所好轉

記者在採訪中,也發現了一些少有行人甚至沒有行人闖紅燈的路口。11月21日是個週日,記者來到天津市和平區南京路營口道交叉口,附近有濱江道步行街等商業場所,人流量很大,但沒有見到行人闖紅燈的情況。

周邊的店家告訴記者,附近不僅經常有交警執勤,前兩年還上線了“電子警察”,專門抓拍行人闖紅燈行為,並在大屏幕上曝光違法者,“被曝光多丟人,大家自然就遵守交通規則了”。

實際上,為了減少行人闖紅燈行為,各地交管部門想了各種辦法。

福建晉江線上線下開展專項整治,加大對人流量較大路口的志願者交通勸導力度,在媒體上曝光行人闖紅燈行為;同時,在人流量較大的14處路口,啓用“行人過街語音提示系統”——當紅燈亮起時,如果行人進入人行橫道起始線,兩側的設備通過紅外線感應,會立即發出語音提示。

“多措並舉之下,晉江行人闖紅燈違法行為大幅減少。”晉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一中隊民警劉斌説。

從設置人行道閘機到人臉識別闖紅燈人員,從現場大屏幕曝光到將違法行為抄告所在單位,濟南交警推出一系列“治理藥方”,效果明顯。

“我們將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人行道和斑馬線、紅綠燈等道路與交通設施的規劃與設置,通過合理規劃及採納民意熱線中市民的合理建議,儘可能符合多數市民的習慣與意願。”濟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交通處處長王宏斌説。

天津市公安交管局秩序支隊指導大隊副大隊長蔡霖峯介紹,天津交警不斷向科技要戰鬥力,一方面,針對重要路口行人多不易取證等問題,配套建設了一批具備闖紅燈違法行為人臉識別採集功能的電子警察;另一方面,在不具備建設條件的路口,使用警用無人機對區域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提示糾正和教育處罰。

“相較於交警現場發現、糾正的傳統治理模式,線上、線下互動治理的模式,提升了執勤交警對交通違法行為的及時發現、處置能力,助力交通參與者的良好行為養成。”蔡霖峯説。

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北京市交通運輸法研究會副會長鄭翔告訴記者,近年來,很多地方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根據交通流量合理調整紅綠燈設置的地點和時長,設置行人能自動控制的紅綠燈,把主動權交給行人,這些舉措都有助於行人遵守交通規則。

在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馬社強看來,行人闖紅燈這一現象需要縱向對比來看,與10年前相比,人們的規則意識、安全意識、文明意識都在逐步形成,現在行人出行肯定更加文明,交通秩序也得到了較大的改善。

加強懲處力度

提升守法意識

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不少闖紅燈者可能沒意識到自己行為的違法性及風險,但很多司機以及遵守交規的行人,都對闖紅燈行為嗤之以鼻、頗為反感。不少路人接受採訪時提出:一旦出現交通事故,悔之晚矣,希望相關部門對行人闖紅燈行為進行更有力的整治。

在當下各地治理取得一定成效的情況下,如何進一步解決行人闖紅燈問題?採訪的專家和業內人士紛紛建言獻策。

胡穆之認為,行人闖紅燈行為的本質,是行人的自由通行權與車輛通行權之間,出行安全與交通秩序之間的關係問題,而只有遵守規則的約束才能實現最大的自由。

“以保護交通各參與人的合法權益為核心,綜合施策。通過科學立法,完善相關法律規範,增加違法成本,包括加大經濟處罰力度,將闖紅燈屢次不改者納入個人徵信系統等,讓違法者真正感覺到痛,才能起到法律的震懾作用,進而有效治理行人闖紅燈現象。”胡穆之説。

他進一步分析説,可參考現行交規,對闖紅燈行人執行違章扣分制,每闖一次紅燈扣相應分數,一個計分週期(年)內扣滿一定分數,則到交管所集中學習交通法規、接受教育。

在魏鎮勝看來,應推行強制力手段,行人闖紅燈被抓拍後,除了在大屏幕上播放外,還應通知到違法者的工作或學習單位,只有這樣才能起到警醒、警示的作用。

多位專家普遍認為,解決行人闖紅燈問題,應注重懲罰與教育相結合。在一些地方,針對行人闖紅燈行為,要求違法者在路口作志願者,對下一個闖紅燈人員進行勸導,以此讓違法者更深刻地理解交通規則的重要性。這一舉措被多位專家所認可。

“應通過有針對性的教育,讓違法者認識到交通違法的危害,知道交通活動中哪些該做、哪些不該做、做錯了會承擔什麼樣的法律後果,才能讓當事人真正尊法守法。”馬社強説,交通安全治理不是公安交管部門一家的事兒,需要社會共治,只有人人蔘與才能形成良好的交通秩序。

邢毅説,多年來,天津始終將交通安全“七進”宣傳作為推動交通秩序提升的一項重要抓手,得到了全社會的廣泛支持。尤其是在入校宣傳方面,在向教師、學生傳播法律知識的同時,學生也將所學到的知識轉述給家庭成員,進而取得了法律宣傳、事故預防1加1大於2的效果。

“只有行人從思想上改變對闖紅燈這一問題的看法,人們整體的交通認知素質得到提升,行人闖紅燈問題才能從根本上解決,這可能是一個較為漫長的過程。”魏鎮勝説,這就需要不斷地加強宣傳,豐富宣傳形式,讓交通規則意識、安全意識真正入腦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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