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門診共濟保障機制來了

近日,河北省省本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細則印發,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其中明確,個人賬户的使用範圍為:

(一)主要用於支付參保人員定點醫療機構或定點零售藥店發生的政策範圍內自付費用。

(二)可以用於支付參保人員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以及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費用。
(三)探索個人賬户用於配偶、父母、子女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等的個人繳費。
調整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户結構後,增加的統籌基金主要用於增強門診共濟保障功能,提高參保人員門診費用統籌保障待遇。
(一)門診統籌年度起付標準為100元(含)。
(二)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45歲以下、45歲(含)以上參保人員醫保統籌基金政策範圍內年度支付限額分別為2000元、3000元,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50%;退休人員醫保統籌基金政策範圍內年度支付限額為3500元、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60%。
(三)公務員補助(含10%補充)保險(簡稱公務員補助)門診統籌,45歲以下、45歲(含)以上、退休人員醫保統籌基金政策範圍內年度支付限額在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支付限額基礎上分別增加3000元、3000元、4500元,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80%。

來源:辛集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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