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記者獲悉,西藏自治區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調整了出藏疫情防控要求。
資料圖 新華社供圖
7日內有中高風險區旅居史人員原則上不出藏。
7日內有低風險區旅居史的出藏人員實行申請審核制,所在縣區防疫辦要組織專家對出藏人員進行疫情外溢風險評估和研判,如存在社區傳播風險隱患,原則上非必要不出藏,對同意出藏的要出具證明。出藏人員應當滿足72小時內3次(每日1次,最後一次核酸採樣在出藏前24小時以內,火車、民航以預定的發車或起飛時間為準)核酸檢測陰性和藏易通綠碼等出藏條件。
7日內無高中低風險區旅居史人員,應當滿足48小時2次(每日1次,最後一次核酸採樣在出藏前24小時以內,火車、民航以預定的發車或起飛時間為準)核酸檢測陰性和藏易通綠碼等出藏條件。所在縣區防疫辦要出具出藏人員7日內無高中低風險地區旅居史證明。
所有出藏人員在機場、車站、陸路卡口增加1次核酸檢測,即採即走,不限制流動。
出藏人員要提前7天主動向社區(村)提出申請,同步開展居家健康監測,並如實填寫健康監測表,街道(鄉鎮)彙總提出初步意見,報縣區防疫辦審核批准並出具證明。
此項措施自2022年9月30日24時起實施。原“五天三檢”核酸檢測加一次抗原的出藏疫情防控措施有效期延續至2022年10月2日24時。
(原標題:出藏人員請注意:10月2日24時起,原“五天三檢”有變化)
來源:拉薩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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