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記者從南京市發改委獲悉,根據國家發改委居民階梯電價政策相關規定,結合江蘇實際,江蘇省對居民階梯電價政策進行了完善。
其中,關於“一户多人口”電價,江蘇省明確,“一户多人口”以我省公安部門核發的《居民户口簿》《江蘇省居住證》等在同一住址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包括持其他我省核發長期居住證明的境外人士)數量為認定依據。人數滿5人及以上的可申請每户每月增加100千瓦·時階梯電量基數。人數滿7人及以上的,也可選擇申請執行居民合表電價。每位居民用户同時期只能在一個住址申請辦理,不能同時在多個住址重複辦理。
關於“困難羣體範圍”,我省明確,給予困難羣體每户每月15千瓦·時免費電量。執行範圍為民政部門認定的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家庭、特困供養人員和縣級以上總工會認定的特困職工家庭。
據悉,本規定自2021年3月1日起執行。
新聞多一點
事關每個市民
3月1日起
這些收費全部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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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發佈《關於清理規範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收費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就清理規範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收費提出意見,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這些收費全部取消
涉及供水、供電、供暖……
這些費用,嚴禁收取
1、嚴禁政府部門、相關機構對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計量裝置強制檢定收費;檢定費用由委託方支付,但計量裝置經檢定確有問題的,由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企業承擔檢定費用,並免費為用户更換合格的計量裝置。
2、嚴禁向用户收取水電氣熱計量裝置費用。
3、任何單位代收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費時,嚴禁向用户加收額外費用。
4、 建築區劃紅線內供水供電供氣供暖管網的建設安裝、更新改造、維修維護等費用已由政府承擔的,不得再向用户收取。
5、 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建築區劃紅線內供水供電供氣供暖管線及配套設備設施的建設安裝費用統一納入房屋開發建設成本,不得另外向買受人收取;投入使用後,可依法依規移交給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企業實行專業化運營管理,相關運行維護等費用納入企業經營成本。
這些收費行為
嚴格規範!
內容來源:南京日報、中國政府網、國家發改委官網
來源:金陵晚報